山东公务员青岛乡镇人员服务期内不得被借调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sdgwy/)外派采编组记者获悉:为保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正常工作,青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今年以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督查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保障相关政策制度顺利实施。
2014年起,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须签订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协议。为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严格落实最低服务年限管理制度。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公务员。同时严格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导师制和试用期考核实施情况纳入全市公务员管理与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确保导师制和试用期考核扎实有效开展。我市建立新考录乡镇公务员网上动态管理制度,依托市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新考录乡镇公务员数据库,对新考录的乡镇公务员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实现新录用乡镇公务员登记、转正、晋升、奖惩、调动等网上信息综合统一监管。此外还建立服务期监督检查制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抽查部分乡镇新考录公务员的在岗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此外,为尽快提升新录用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市公务员局将公共服务实训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一项“必修课”,要求各区市及市直有关单位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不少于2周的公共服务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