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范围
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交费方式
分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将会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半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投保举例
王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一、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得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