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Java设计形式面向对象的几个基本原

发布时间: 2013-10-08 16:38:32 作者: rapoo

Java设计模式——面向对象的几个基本原则
1. 面向抽象原则1.1 抽象类

特点:

1.抽象类中的abstract方法可有可无,也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

2.抽象类不能用new创建对象

3.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必须重写父类的abstract方法

4.作为向上转型对象。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但可以让抽象类的对象成为其非抽象子类的向上转型对象,调用子类的方法


3. 多用组合少用继承原则

方法复用的两种最常用的技术就是类继承和对象组合。

3.1 继承与复用

子类通过继承父类可以复用父类的方法

优点:

1.子类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易于修改或扩展那些被复用的方法

缺点:

1.无法在运行期间改变从父类继承的方法的行为

2.继承是强耦合的关系,即当父类的方法的行为改变时,必然导致子类相应方法改变

3.通过继承复用也称为“白盒”复用,这样就是说父类的内部细节对于子类而言是可见的

3.2 组合与复用

一个类将其它对象作为自己的组成部分,即Has-A,这样就可以通过委托其它对象调用其方法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优点:

1.组合复用称为“黑盒”复用,即当前对象对所包含对象的具体细节是不可见的

2.组合是弱耦合的关系,即修改所包含的对象的类的代码,不必修改当前类的代码

3.当前对象可以在运行时动态指定所包含的对象

缺点:

1.导致系统中对象过多

2.要组合多个对象时,必须仔细地对接口进行定义

4. 高内聚-低耦合原则

高内聚:类中的方法是一组相关的行为

低耦合:尽量不要让一个类含有太多其它类的实例引用,以避免“牵一发而动全身”



读书人网 >软件开发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