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拍拍美国的肩膀》之三十一: 呦呦鹿鸣,本文作者为蒋波,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 呦呦鹿鸣 20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拍拍美国的肩膀》之三十一:
呦呦鹿鸣
蒋波
鹿是善物。
我眼里的鹿,最大的本领是逃跑,最漂亮的姿态是闪避,最动人的表情是哀求,最响亮的鸣叫是无声。它的声音被我们祖先记下来了,是为“呦呦”,那一定是一种哀伤和清丽的诉求。
一
所以我站在杰克逊牛仔城的鹿角公园,提不起审美的兴致,绝对。
杰克逊牛仔城的十字街口就是鹿角公园。
何以用“鹿角”命名?
当街一个三米来高的拱形园门,全部用鹿角搭成,粗略数数有两百来对。我弄不清中国东北的三宝“人生鹿茸乌拉草”中的鹿茸,与眼前的鹿角是不是同一样东西。我走近,去摸。看看白生生的,摸摸硬帮帮的。我乱想,如果是,那不是把一种名贵的好药放在露天里糟蹋吗?怀俄明的山民因为闭塞不知道鹿角是补药吗?
我又想,以鹿的漂亮犄角来做这座城市的标志,是否在炫耀一种古朴蛮荒民风的同时,又炫耀了一种肆意杀伐动物的远古的愚昧趣味?杀伐动物不是罪过而是一种荣耀,并且装饰在城区的标志性地点,抢夺南来北往的路人的眼球,这与当年达科他印地安人把禽兽的毛皮装点在自己身上有什么区别?
我无力割断历史来苟求19世纪西部开发的拓殖者们一定得具有现代“敬畏生命”的理念,也没有本领让美国的古人和今人都可以去翻看史怀哲的文化著述(我自己都没有认真翻全过)。上述想法只是一些稍纵即逝的思绪的碎片。因为我很快就在拱形的鹿角门下翩然活动起来。
二
在纽约州的安大略湖畔住了两晚。若拉先生说周围有鹿,梅花鹿,出没无常。我就守了两个早上。天还没亮,就趴在窗口探看。窗外是一大片草地,草地旁边是森林的边缘,大树高擎稠密的叶冠,遮拦成浓厚的墨绿。我想这可是鹿活动的好地方,进可驰骋,退可隐蔽。我就盯着这一带看,但终于一无所获。只有两只野兔在草地里打架,相互纠缠着滚过来滚过去的。若拉先生说我傻,鹿是可以想等就等得到的吗?
他还告诉我,至今,这里依然有居民集体打鹿的事,每年有约定的日子,居民可以集体出动打鹿分肉吃。这里面有一个意思,就是人和鹿相处,是一种平衡的关系,爱护动物是绝对的真理,但鹿不能多到影响人的生活和生存,用一定的捕杀来保持科学的平衡,对于人和对于鹿,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这时参与在地方政府指导下的猎鹿活动,并不是一件需要内心忏悔的犯罪,反而是整个地方沸腾的节日。
我想打猎的阵势是不是近似于中国古人“飞土逐肉”的三面合围?
三
在美国到处走,发现即使是大都市之间的车道边,都有关于提醒司机小心动物的警示牌,我常常诧异在靠近纽约这样的地方难道也有野鹿需要保护吗。美国电视还常常插播一个公益广告,一只母鹿拦在一辆急刹车的小车面前不走,正奇怪,一只小鹿慢慢跑入镜头。母鹿是不惜用生命来保护幼崽的,即使遇到人类强力的可能侵袭。广告是否在借母鹿的生命力量呼唤人类感觉的苏醒呢?在对鹿和对其他动物的整体态度上,看来社会需要保持一种正面的认同和牵引。最可怕的是连同鹿和警示牌一起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四
在科罗拉多大峡谷,我遇到了鹿,是不期而遇。
7月18日晨,从亚哇帕峡谷旅馆跑出来,准备去看日出。昨天晚上大雨淋峡谷,森林里湿漉漉的。正准备钻进林子,一抬头,看到两只鹿,棕褐色,一只有巨大的角,它们一前一后,正楞在木板房的草地边。因为隔得太近,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只小心回头碰了一下同伴,再转过头来,怎么一眨眼,就无影无踪了。就去树林里找,乱跑了一通,连影子都没看见。一早上,失去了鹿,还失去了峡谷日出的美景。他们说今天的日出特棒,因为昨天下了雨。
遭遇鹿,就像遭遇一位旅途中失之于交臂之间的绝世美女,惊心的美丽仿佛一伸手就碰碎了的梦,飘散开去。其实前些日子在黄石森林里还看到一些鹿,不是远处草地里模糊的一堆,就是壁崖上朦胧的几点,终不及这一次的亲近,连呼吸还留在脸颊边。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好鹿我是你的嘉宾呀!
《拍拍美国的肩膀》之三十一: 呦呦鹿鸣 蒋波 1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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