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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享受语文学习的快乐作文

发布时间: 2016-10-29 08:31:07 作者: rapoo

——听柳老讲话有感

2008年12月6日-8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国中小学课改典型课例展示研讨会暨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实验与课堂教学变革研究”分课题“中小学语文个性化教学实验研究”第二届年会,中央教育科研所重点课题“中小学作文个性化发展研究”第六届年会。

在开幕式上,我十分荣幸地聆听了前国家教委副主任、国家总督学柳斌的讲话。他的讲话主要有三点意思:一是培养学生对语文的兴趣,要让学生热爱语文;二是培养学生读书思考的习惯,把读书融入学生的生活当中;三是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提高国民的语文素养。

由此我想到,要培养学生对语文的兴趣,就是要让学生喜欢语文,热爱语文,进而享受语文学习的快乐。那么,有没有可能让学生在语文学习中享受学习的快乐呢?言而喻的。

一、语文课让学生享受学习的可能性

首先,享受学习是有理论依据的。基于一些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厌恶,语文课上,我们就应当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快乐的环境,让学生从学习中体验到快乐。要想让学生乐于学习,享受学习,就要加强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当前,许多小学生厌学的内因就在于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不到位。燕国材教授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结合论(IN结合论)的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过程必须建立在学习者的全部心理活动,亦即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基础上。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发展学生智力的同时,也要注意培养非智力因素,因为,在学习中,非智力因素能够转化为学习动机,成为推动学习的内在动力。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就要调动学生心理活动的积极性;而要调动心理活动的积极性,又必须先激发非智力因素的积极性;然后由非智力因素的积极性,来引发智力活动的积极性;最后激发学生全部心理活动的积极性。按照IN结合论的观点,绝大部分人都具有中等以上的智力水平,如果再加上非智力因素能得到相应的发展与培养,那么,每一个人的学习都能获得成功。我们要深信每一个学生都具有一定的学习潜能,只要充分地发挥出来,就一定能掌握学习的内容。总之,良好的非智力因素能使学生始终处于兴奋的学习状态,享受到学习的快乐。

其次,来看我国古代一些教育家的思想。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就直接揭示了学习过程本身就应该充满乐趣,让学生从中获得情感的满足,得到享受,从而更加热爱学习。明代的王守仁明确指出,“乐学的效果可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认为只有适应学生心理发展的教学才有可能引发学生乐于学习的效应,“凡习礼歌诗之类,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乐习不倦,而无暇及于邪僻。教者如此,则所知栖矣。”

第三,当今一些教学模式的启示。洛扎诺夫的暗示教学认为,使学生感到学习是一种快乐,而不要任何外部的精神压力。李吉林老师的情景教学法,通过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兴趣和积极的思维,让学生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上海的“愉快教育”倡导学生愉快学习,从乐学、会学、爱学到主动地学、创造性地学。

第四,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的基本任务是使所有的学生都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而《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精神。《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也就是说,语文教学应能吸纳学生的经验,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求知欲、探究欲。在“总目标”中指出,“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表现在对学习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浓厚兴趣上,在主动自觉地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实践中体味祖国语言文字的精妙,获得无穷的乐趣。在“第一学段目标”中提到“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在“第二学段目标”中提到“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学习的快乐”。这样的提法在《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还有许多处。这分明在告诉我们,语文学习中,要让学生对学习有兴趣,乐于学习,享受学习带来的快乐。

二、语文课让学生享受学习的策略

1、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孟子的话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相同的)。孟子认为,只有靠自己的努力习得的知识才是最牢固的。所以,在语文学习活动中,学生能够发现自己的潜能,形成积极向上的自我感念和价值观体系。学生的主体意识愈强,他们参与自身发展,在语文学习活动中实现自己力量的自觉性就愈大,从而也就愈能在学习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自身的能动力量,不断地调整、改造自身的知识结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学生的主体意识愈强,他们对自身发展的责任也愈大,从而对自身提出的需求也愈高。因此,在语文学习中,我们应当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使学生成为语文学习的主人。在老师的组织和引导下,让学生自主学习、自悟学习、自得学习,创造宽松、和谐、民主的学习氛围。

2、热爱学生

台湾教育家高震东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师热爱学生的最终目的是引导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一代。当教师的情感灌注在教学内容中,激起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时,学生就能更好地接受学科的知识。教师热爱学生,应包括教师要了解学生,因材施教;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自尊心;要信任学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要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要教育好每个学生,就要爱每个学生。如果一个学生经常得到老师的爱,他就会对人生充满希望和愉快感,亲其师,信其道,更加热爱语文学习。然而,教师对学生的爱,必须以尊重为前提,所有的爱都不能以侵害学生的权利为代价。因此,我们在语文学习活动中,绝不能用“差生”、“后进生”、“你真笨”这类词,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因学生在练习和回答问题时,说出幼稚可笑的话,回答出大相径庭的问题,甚至做出不能容忍的行为,教师都应该给予宽容、谅解,不能简单地加以指责,更不能有挫伤学生自尊心的行为。

3、合理运用表扬和批评

在语文学习活动中,对于学生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哪怕是点滴的,教师都要及时给予表扬,以引起愉快的情绪,激发其上进心、自尊心和学习的责任感,使之更加全身心投入到语文学习中。因为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表扬,小学生更是如此。老师的一句话,一个举动,都可能让学生得到满足和快感,让学生的生命走廊多开一扇窗。

在学生的语文学习活动中,难免要犯错误。这时教师要有意识地避免用任何言语或行为向学生表明他是个失败者。不能在学生脑中留下他是个“笨蛋”的印象。作为教师,必须清楚,做一件事失败了,只是说明这个学生缺乏技巧,这种技巧有时是因为教师没有很认真地传授,而丝毫不影响孩子本身的价值。教师应该培养孩子敢于犯错误,敢于失败,同时并不降低他自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在语文学习中运用表扬和批评时,一是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就会对学习活动产生负作用。二要多用表扬,少用批评。特别是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平时他们很少得到老师的表扬,得到更多的是批评,因此,教师看到学生的进步,就要给予表扬,很容易提高他们的学习动机。就像从来没有吃过糖的人,只要给他糖吃,他就觉得非常甜。三是表扬与批评要因人而异。对成绩差的学生多表扬,对成绩好的学生严要求,不宜多表扬,对胆小自卑的学生表扬多于批评。总之,表扬和批评是一种艺术,必须恰到好处,方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4、实施鼓励性评价

我在平时听课时,常常听到老师这样评价学生的语文学习活动。“老师最喜欢举手的孩子。”“我在讲语文,你怎么能写数学作业”“找一个没举手的,看他的脑子哪里去了!”“你又回答错了!”“别笑了,这是课堂!”“你说的话把老师的好心情破坏了。你想惹老师生气吗?”我对上述老师的话的解读是:下一句没有说出来,老师最不喜欢不举手的孩子;孩子是在告诉你,他不喜欢你的讲解;老师的脑子哪儿去了?孩子有了错误,连上帝也会饶恕的;谁说课堂不能有笑声?习惯了师道尊严的老师,这样说恰恰暴露了你的粗野。如果,学生经常听到老师这样的评价,那他的语文学习兴趣还会高吗?

因此,为了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必须实施鼓励性评价。所谓鼓励性评价,即借助于教学评价给学生的学习活动以适时而恰当的激励,促进学生乐于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在对学生的语文学习评价时,要围绕学生的发展,为学生的发展服务。既评价学习的结果,又要评价学习的过程,以增强学生主动发展的内部动力,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在语文学习中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在活动中内化学习要求,感受到学习的结果。此时,学生或者未认识到自己的成功之处,或者仅停留于成功的体验,或者对成功作不正确的归因。这时,教师要给予鼓励性评价,肯定他们的点滴进步,让他们及时享受到成功的快乐。同时帮助他们正确归因,成功来自自身的努力,从而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发现自己,为享受新的成功不断努力。对学生实施鼓励性评价,能消除学生厌学情绪,积极投入到语文学习中,去享受学习的快乐。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小学语文课中进行“享受学习”是切实可行的。它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造就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因此,教师只要在语文教学中注意更新理念,掌握教学艺术,就能帮助学生达到享受学习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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