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玫瑰 手有余香
——读《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有感
上周在给儿子过关背课文时,曾被书中开满阳台的鲜艳花朵所吸引,后又对街市上楼房外或悬挂、或摇曳的一个个花的窗口所迷恋,这到底是哪里的风景?这又是怎样的讲究?
“……曾多次对德国人爱花之真切感到吃惊。家家户户都在养花。……他们是把花都栽种在临街窗户的外面。花朵都超外开,在屋子里只能看到花的脊梁……”这好像与我们的国情、与我们的风俗格格不入,我虽然谈不上喜爱种花,但却喜欢买花,尤其喜欢购买长满花骨朵、含苞待放的花草,我喜欢鲜花盛开的时刻,喜欢静静地、安逸地嗅着花的芬芳,感到那一刻自己拥有了世界上最最的美丽、浓浓的芳香,此时的我是最最幸福的人……可文中分明写着“把花都栽种在临街窗户的外面,花朵超外开,在屋里只能看到花的脊梁”,难到是当地的风俗?难道是硬性指标?不然哪有这样“傻”的花农?我带着一连串的疑问,不顾儿子的背诵,急速地读下去,搜寻着答案……“走过任何一条街……家家户户的窗子前都是花团锦簇、姹紫嫣红。许多窗子连接在一起,汇成了一个花的海洋……”
的确,自古有“一花开放不是春,百花开放春满园”的美谈,想必这里也是为了营造一种美的氛围吧?不过这种“百花齐放后的姹紫嫣红”与“一支独放的孤独、落寞”相比,无论从视觉还是从观感上都略胜一筹,这一点还真值得咱们国人学习、效仿。“……在屋子里的时候,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走在街上的时候,自己又看别人的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觉得这一种境界是颇耐人寻味的。”读到此处,令我震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不单单是一句口号,一旦变成一种行为,变成一种习惯,那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时的心动和激情,它需要爱心的付出和对社会的责任。
掩卷沉思,我为季羡林笔下如海洋般花的世界所震惊;用心感悟,我更被季老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这种境界所震撼,我感到季老在赞美花的同时,也隐喻着对一种精神的赞赏!引用季老的“颇耐人寻味”——体会、琢磨,“我为人人”需要的是爱心和责任感,如果人人都这么想这么做就必然换来“人人为我”的结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听起来好像是先己后人,但实际上“我为人人”是前提,如果大家都行动起来——我为人人,尽到责任和义务,就会实现“人人为我”的美好愿望。如此理解,实乃“颇”耐人寻味啊!
汶川地震中的英雄曾让人为之感动,奥运健儿的奋力拼搏曾让人为之骄傲!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能多替对方着想,多一份关爱和奉献;如果我们怀有一颗赤诚的心,拥有“园丁”的辛勤、拥有“桑蚕”的敬业、拥有“蜡炬”的奉献,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周围也将成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境界,也会颇耐人寻味的!
正如歌词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