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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书心得之(三 )作文

发布时间: 2017-05-19 10:47:14 作者: rapoo

《荒野的呼唤》读书心得之(三 )

----实现理想

布克完全熟悉了北国,它已经弄清楚了全部生活规测。看上去布克若无其事与世无争的样子,其实布克有自己的理想,他胸怀大志。布克的血液里流淌一种不甘寂寞,不可抗拒的力量,他想成为领导者。要实现这一理想:需要有钢筋铁骨般的体魄,展示自己的实力。(布克早已炼就);需要有好的人际关系为自己打好群准基础,争取更多伙伴的支持;还要讲究策略、不急于求成,等待时机。他深信“我能、我行”,但是布克它表现得极有耐性,不露一点痕迹。

  

史皮兹曾经跟好几个主人,到过很多地方,拥有无数的宝贵经验。它为此得意,看不起别的狗。对史皮兹来说,年轻、魁梧的布克加入它的队伍,不得不是个严重的威胁。它常常伸着它那深红色的舌头,在周围来回走动,趁机找布克的麻烦,想激怒布克,挑起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史皮兹的这些做法恰恰让它渐失伙伴的信任,而布克的忍耐和大度让自己的威信一天天竖起。

一天晚上,狗队发现了一只白兔子,布克一路领先,领着这浩浩荡荡的猎捕队,锲而不舍地追着它们的猎物--小白兔。(史皮兹悄悄地离开了狗群,抄近路跳到一块凸起来的土块上截杀兔子。)当布克紧紧盯住小兔子飞奔时,没想到转过一个大弯后,突然看见另外一个硕大的雪白影子,像冰雪中的幽灵般,从那凸起来的土块上跳出来,挡住了那个兔子的逃路。兔子被半路杀出的史皮兹咬碎了背脊。布克知道中途杀出来的“程咬金”就是史皮兹之后,没有一起应和它的胜利。布克决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本应属于自己的胜利果实,让史皮兹抢走,它愤怒地向史皮兹猛扑过去。

史皮兹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手,相比之下,布克就显得稚嫩多了。打斗多时, 史皮兹毫发未损,而可怜的布克,却浑身都是血。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布克领悟到,除了靠本能去应战外,同时还应该用点脑子。于是它冲过去,继续假装用肩膀撞史皮兹,但是,在最后一瞬间,它突然把身体降得低低的,紧贴着雪地,径直冲过去紧紧咬住史皮兹的左腿。布克听到骨头的破裂声,史皮兹的左前腿残废了,它只能用三条腿和布克对抗。布克又一次采取同样的办法把史皮兹的右前腿也咬碎了。史皮兹极力忍受着巨痛,硬撑着不让自己倒下来。这时,布克看见那个无声的圆圈慢慢缩小,它们一个个眼睛红得发光,长长的舌头早已伸到外面来了。可怜的史皮兹恐惧得毛发蓬起,哆嗦着身子,一瘸一拐地全力挣扎。当史皮兹还想嚎叫声驱赶死亡的恐惧时,布克像旋风似的迅速扑过来猛咬一口,又立刻闪开了。

布克终于把史皮兹打倒了。瞬间,在洒满月光的雪地上,那个自始至终就紧紧围在两个斗士四周的圆圈,立即变成一个黑点,等到它们散开时,史皮兹已经不存在了。布克这个胜利的斗士,充满统治欲望,站在一旁静静地凝望着,它已经杀死了它的敌人,它感到无比的开心和得意。

布克、当之无愧成了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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