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上课,一学生要求上厕所,老师觉影响课堂秩序,不准。结果尿于裤中。家长状告教育部门:该老师违反人权,剥夺学生入厕权利,应严惩之;
又一日上课,一学生要求入厕,老师准之。谁知该生滑倒在厕所。家长状告教育部门:课堂期间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室,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应严惩之;
又一日上课,一学生要求入厕,老师害怕他在厕所滑倒,前往陪伴,谁知老师离开课堂期间,学生相互打闹受伤。家长状告教育部门:该教师上课期间擅离职守,致使学生打闹受伤,应严惩之;又一日,一学生上课要求入厕,于是该老师带领全班一同前往厕所。家长们状告教育部门:该教师玩忽职守,上课期间不传道授业,应严惩之。
“老师,我要上厕所”!
这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不过我当老师二十多年了,在课堂上听到的次数真的不足十次。要说吃喝拉撒,人皆有之。要上就去上去呗!为什么今天会以这个为话题,是因为我感觉当老师越来越不容易了!
以前的学校规模都不大,没有人想着创造什么“百班大校”。也没有校车可言,听见预备铃响了,马上出家门,跑到学校还不耽误上课。后来许多小的学校撤并了,集中在几个中心学校了,老师的师资力量是整合了,教育部门的管理工作也好做了,但是作为受教育的主体,那些才一点点的小学生却遭罪不少,每天要坐校车去学校,六年时间需要坐多少次?且不说由此增加的风险系数,就是教育部门撤点并校省下了那些钱,够买校车、养校车吗?
以前根本就不知道拥挤踩踏为何物,现如今也屡屡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冲击着人们的神经。人多了,就连上厕所这原本就不是事儿的事儿一下子成了大事儿,一个同事的孩子因为下课去厕所,拥挤受伤后感叹到:以前说学校安全安全的,想着在学校会有什么安全隐患那,老感觉那是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没想到一下子让自己摊上了!
一个段子:上课期间,老师提问问题,学生举手回答,老师看见一学生的手几次高高举起,终于被感动了,就让提问他,没想到学生说:
“老师,晚了,已经尿了!”
某市学生因为课间集中上厕所导致厕所倒塌出现了学生伤亡的惨剧后,教育部门马上就出台必须允许学生上厕所的规定:学生在教室尿裤子后被家长投诉媒体,老师遭到谴责,当地教育局不但出台文件规定必须允许学生课堂期间上厕所,还把意义上升到人权的高度。甚至有些学校的校长出国考察看到学生在课堂期间可以自由去上厕所,就认为上厕所是人的本能和基本人权,怎么可以在课堂上压制人性的本能呢?俗语还有“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的说法哪!故而必须允许学生上课期间去上厕所。
老师一个人上课,学生一个人上厕所,还是会存在安全问题的:《怀宁县一名小学生掉进学校厕所溺亡》2013年3月26日13时许,怀宁县腊树镇中心学校二年级(1)班的8岁学生小兵在学校上厕所时不慎落入粪池溺亡。警方得出的结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排除他杀。怀宁县教育局已为此与小兵的家长达成一致,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怀宁县腊树镇中心学校校长韩更生承认学校有管理不善、监管措施不力的责任。27日,安庆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让各校立即开展一次校舍、门窗、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
老师真的是被困在厕所里了!
为了杜绝老师假期有偿补课,每年都会让老师签一张假期不去补课的保证书,为了杜绝送红包,就让医生签字,保证不收红包!林林总总,似乎有些道理,但我感觉和伟人告诫我们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分析具体解决”的方法有些不一致。除了作秀似的热闹一下,基本上没有什么作用。
学生上厕所,以前不是问题,现在也不是什么问题,课间十分钟,去厕所的问题应该是很轻松就可以搞定的,只要给学生说明白了“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儿,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儿”的道理,告诫他们不能因为贪玩就忘记了上厕所,所有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这其实是属于教育管理问题。
至于那些厕所会被学生踩倒的地区,是厕所建筑质量问题、厕所数量问题和厕所布局问题,政府花钱给学校建个结实的厕所似乎不是什么难事儿。
很早以前听说有一个学校的领导,为了让学生课间活动一下身体,教学楼上没有设计厕所,学生下课后必须跑着去厕所,于是达到了让学生活动的目的。这样的学校放到现在,家长不去给你拆了才怪!
哎!不就是学生上课期间上个厕所嘛!至于嗦嗦说那么多?
“去厕所吗?行,去吧!有没有同行的?一起去!”
灵活处理,低调处理,千万不要把老师困在厕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