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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作文两不厌作文

发布时间: 2018-01-05 11:20:55 作者: rapoo

读书作文两不厌

这篇文章是应“青春问诊圈子”之约而作,主题是“谈谈初中阅读和写作”。

“初中阅读和写作”这个话题很大,我只好将它缩小一下,重点谈谈反复阅读和反复修改文章的好处。

我接触到不少对阅读和写作头疼的同学,了解之后发现他们的阅读量和写作量其实也不小,只是一碰到具体的阅读和应考写作问题时就不知所措了。对此我的建议是平时苦练基本功,养成反复阅读和反复修改文章的好习惯。

一、好书不厌千回读

前一阵子,我在网上搜了些作家的讲座视频来看,看过之后颇为震撼——并非震撼于他们有多么高的天赋才华,而是震撼于他们读书的认真细致,一丝一毫不放过,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从书中得到了异于常人的文学滋养。举个例子,香港作家李黎谈到她阅读《小王子》的感受时说,当年正是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使她走出了丧子之痛。她说小王子在地球上的功课学好了,要回到自己的星球去和玫瑰花重归于好,怎么回去呢?他的身体太重,所以就请一条毒蛇把自己咬死,舍弃躯壳后,让灵魂回家。说实话《小王子》这本书我也读过好几遍,而且还专门组织学生研讨过,但令人汗颜的是,我竟然没有读懂最后一章的意思——我还以为他最终被蛇咬死就是一个悲剧而已。李黎老师是怎么解释的?她说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待生死: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从另外一个星球来的外星人,我们穿的身体就是我们的宇航服,若干年之后,也许我们的衣服发生了问题,这时候我们就把衣服舍弃了,然后我们的灵魂就可以回到原来的星球。很显然,李黎老师的这一番解读来自于她对《小王子》整本书的全面理解,同时又离不开她对最后一章的细心体察。她的解读不仅吃透了文本含义,而且高于文本含义,实现了创造性的理解,这一理解为她治愈心灵伤痛起到了重要作用。

透过李黎老师读《小王子》的这个细节,我感到读书一定要细,要反复地读,反复咀嚼,和自己的生活体验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书“活”起来,使阅读“活”起来,使自己“活”起来。反复阅读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习惯,养成这种习惯我们就能顺利进入作品的深处,得到更多的营养。

可能有的同学会说,一本书再好我也不想再读第二遍,因为它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新鲜感,如果是这样又该怎么办呢?我想大家首先应该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就是好书值得反复读,一部真正的经典作品,读的时候往往越嚼越有味,这个味儿是什么?就是作品中触及我们内心深处的东西。好作品之所以好,就因为它来自于生活的历练,蕴含着丰富的人类智慧情感,所以才会激起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共鸣,这样的作品自然值得我们反复观照。有了这个共识,我们就会想办法去反复读。

反复读绝不是老和尚念经,它需要一些方法,这些方法因人而异,完全可以自行创造。拿我最近正在重读的《莎士比亚悲剧集》为例,第一遍读的时候确实很激动,觉得写得太好了,字字珠玑,句句经典,用了一个星期左右一口气就读完了。读完之后呢,其实就是一个大概印象,只是觉得好,究竟好在哪说不出来。甚至时间一长,很多情节也就淡忘了。在这个时候我开始了重读,这第二遍读我就专门挑自己不熟悉或有疑问的地方读,比如《麦克白》中麦克白暗杀国王篡夺王位之后,自知做了不忠不义之事惶惶不可终日,但是我就是不太明白当初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这一遍细读明白了:一方面是他自己的虚荣心,一方面是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而且相比之下夫人的怂恿起到了更决定性的作用。别看麦克白在战场上骁勇善战不可一世,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却完全没有主张,听凭夫人的摆布。

让我们来看下面的对白:


麦克白 我们还是不要进行这一件事情吧。他最近给我极大的尊荣;我也好容易从各种人的嘴里博到了无上的美誉,我的名声现在正在发射最灿烂的光彩,不能这么快就把它丢弃了。

麦克白夫人 ……你不敢让你在自己的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只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

麦克白 请你不要说了。只要是男子汉做的事,我都敢做;没有人比我有更大的胆量。

从上面这个细节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四点:1、麦克白有很强的虚荣心,这从“极大的尊荣”、“无上的美誉”、“最灿烂的名声”中显露无遗。2、麦克白夫人牢牢地抓住了丈夫的虚荣心,采取激将法以满足自己的贪欲,这从“你不敢……吗?”、“你宁愿……吗?”这样的问句中可以看出。3、与其说麦克白拥有天大的胆子,不如说他要天大的面子这从第一句里的“不要”和第三句里的“只要”相对比就可以看出来。4、这是一场隐形的战斗,战斗双方是正义的麦克白和邪恶的麦克白,天平的邪恶这一方多了一个砝码,那就是麦克白夫人,“请你不要说了”宣告天平倒向邪恶。

这就是第二遍的重读,虽然看起来它的功劳不小,但其实大部分的功劳却还是在第一遍的初读上,因为那时候已经为深入解读打下了基础。

第二遍之后我已经开始读第三遍了,这一遍的由头是前两遍阅读时我画下的线。给精彩语段画线是大家常用的办法,我也不例外,翻翻我给《莎士比亚悲剧集》留下了的线条,忽然发现它们就像是一条神奇的金线,串起了整本书。仍以《麦克白》为例,我选出了下面这两处画线内容:

麦克白 我仿佛听见一个声音喊着:“不要在睡了!麦克白已经杀害了睡眠。”那清白的睡眠,把忧虑的乱丝编织起来的睡眠,那日常的死亡,疲劳者的沐浴,受伤的心灵的油膏,大自然最丰盛的菜肴,生命盛筵上主要的营养——

医生 你瞧,她的眼睛睁着呢。

侍女 嗯,可是她的视觉却关闭着。

这是两段绝妙的台词,第一段表示麦克白在杀死邓肯后,内心已经完全失格,你不能有哪怕一刻的安眠,一念之差让他掉进了无法自我饶恕的地狱。第二段是写麦克白夫人的,同样表现夜不能寐,她更为奇怪,作者说她眼睛睁着,视觉却关闭了。这句自相矛盾的对白极其辛辣地讽刺了麦克白夫人如同行尸走肉,自作孽不可活的可悲处境。

这一遍的重读让我更深地感到经典作品那雾夜灯塔般的迷人魅力。

反复阅读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作品之眼如激光照射,让沉睡的思想被点亮,让自己进入作品深处,获得在作品中“闲庭信步”的自由。

可能有同学会问,这样的阅读对我语文考试做阅读题有用吗?另外,考场上我有时间对文章读那么多遍吗?首先说反复阅读的习惯绝对有益于应试阅读,因为反复阅读练的是语感,而良好的语感正是解决阅读问题的金钥匙。别看阅读题的标准答案条分缕析,似乎很难照准,但经验告诉我们,只要语感对,怎么答都能得分;反之语感不对,答题模式背得再好照不住答题方向也是枉然。其次,考场上时间确实有限,不可能让你一篇文章读个十遍八遍,但我们平时的反复阅读正是为了让自己获得一种有效阅读、高效阅读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在相同的时间内,我们就能够获取更大的阅读价值,换言之,我们就能够更有效的解决阅读问题,获取高分。

二、好文不厌千回改

“好文章是改出来的”这话一点儿不假。最近我在写小说时,忽然有一种感觉,就是小说都是由一个个字组成的。一部小说几十万字,咋一听给我们的感觉是一个庞大的数量,我们很难去体会这几十万字意味着什么。其实当你认真去写,一个字一个字去斟酌时,你才能感受到每个字都是有生命的,一句话写下来,你用这个字不用那个字肯定有自己的理由,是你赋予了这些字以生命,让它们通过经由你内心的排列组合形成思想,描出画面,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有了这种感受以后,你就会特别珍惜每一段文字,就像古人所说的“敬惜字纸”。

对,“敬惜字纸”就是我们写好文章的一个起点。生活当中值得写的东西太多了,但写完之后真正值得读的有多少呢?仔细想想是不多的。如果我们的眼光稍微挑剔一点,走进新华书店随便翻翻就会发现很多书都是大同小异,借众人的嘴说着一人的话。这样看下来,书店里汗牛充栋的读物,至少三分之二该扔。那么拿起一本信马由缰的书,可能三分之二的内容该删。同学们写作文何尝不是如此呢?那种“春光明媚”、“秋高气爽”的陈词滥调真的能激起读者心灵的浪花吗?那么,我们就大胆地去写吧,写完之后也毫不留情地删,删完之后看看还剩下多少自己满意的,如果自己都不满意,又怎么能期盼老师满意,读者满意呢?

当然改文章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删”字可以搞定的。好文章贵在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初中生作文尤其要重视章法、结构。写作前静心酝酿打好腹稿,写作时往往一气呵成,很难中途停笔悠闲一阵,那么写作后的二次打磨就至关重要了。拿出你内心的章法、结构去写好的文章上照一照,那些旁逸斜出、游离于主题之外的废话就可以删除了,之后是细描点睛。个别才高八斗的同学可能会一次成型,点睛之笔在第一遍就顺势流出,无需画蛇添足,但对绝大部分同学来说,反过手来回马一枪还是极有必要的。原先该突出的重点不突出,就可以动用各种写作手法添补一下,以增强了文章的力度。

以林蔓同学的《爷爷真辛苦》一文为例,(原文见林蔓同学博客http://blog.xxt.cn/showSingleArticle.action?artId=5510200)第一遍写好后,林蔓同学又做了修改,修改时主要做了三处添补。第一处是在全文开头补了一句“看到文章题目《XX真辛苦》,我就想起了那双粗糙的手,那个辛勤的身影,他就是我的爷爷,一个最辛苦的人。”这句话“看到文章题目《XX真辛苦》”显得有点多余,但后面对爷爷的高度概括画面感强,直接抓住读者的心,我以为是很好的。第二处是在第六段爷爷出院后坚持在自家小院种菜的后面,加了一句“只要我一放学都会看见爷爷蹲在菜地里,手拿铲子,不是播种就是松土、除草、浇水。有时还专心致志的在菜园里捉虫……”这一句加得非常好,堪称是点石成金。因为原文中关于爷爷种菜并无一字一句的具体描绘,只是两句套话,而修改后所加的全是关于劳动的具体描写。“松土、除草、浇水”这样的连续动作,以及“专心致志的在菜园里捉虫”这样的细节刻画将爷爷辛苦劳作的形象勾画的栩栩如生。细想一下,这不正是“爷爷真辛苦”这个主题的具体表现吗?在关键地方这样一笔,真的是比金子还有宝贵啊!

还有一处是倒数第二段,林蔓同学在“爷爷高兴极了”后面加了句“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像一朵秋天的菊花。”这一句也加得极好。行文至此的时候,爷爷给读者的印象已经十分鲜明,那就是勤劳能干不服老,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爷爷的形象就显得过于单薄,所以林蔓同学在此加了一个比喻。可别小看这个比喻,它一下子就把爷爷的形象才从苦大仇深型变为了乐在其中型,这马上让我们感到爷爷的形象可亲可敬又可爱,这也使《爷爷真辛苦》这篇文章有了更丰满的内涵。

从林蔓同学的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好的修改为文章增光添彩,真的是好文不厌千回改。

春节期间匆促行文,写得拖沓散漫,还请博友们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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