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偏爱举例法
s h柱
s ×6
h柱× 6 = 2(厘米)
(2)假设圆柱、圆锥的底面积都是1平方厘米,根据体积相等就可以列出如下等式:
1×h柱= ×1×6
h柱= ×6=2(厘米)
在接下来的练习中,90%的学生选择了举例的方法来解决。尤其是再复杂一些的问题如:甲乙丙三个圆柱,甲圆柱的底面半径是乙圆柱底面半径的2倍,是丙圆柱底面半径的4倍,丙圆柱的高是甲圆柱高的2倍是乙圆柱高的4倍。甲圆柱底面积是乙圆柱底面积的几倍?甲圆柱和丙圆柱的侧面积比是多少?解决这样的问题时,学生对公式推导的方法更是避而远之,班中没有一人用这种方法.
就以上两种方法而言,行里人一看就知道,其实这两种思路完全一致,都是根据圆柱、圆锥体积相等列等式,进而求出圆柱的高的。为什么学生偏爱举例法而对根据字母公式来推导的方法不感冒呢?问询学生,答案如出一辙——易懂。是啊,用字母表示数的最大优势之一就是简洁,简洁的本身就意味着有高度的概括性,高度的概括性本身也意味着有相当地抽象性,小学阶段的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人的成长规律就决定着现阶段的他们对字母公式还不会太感兴趣,而用举例的方法来解决,把抽象的数量变成了具体的可视数字,把题中的圆柱、圆锥变成了具体的某一个物体,更容易理解。
记得参加国培,有一位大学教授曾说“只要方法合适,让幼儿园的孩子学高深知识也能理解”,初听这句话,觉得荒谬,现在想来,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关键是我们在教学中是否真正地研究了学生,是否真正选择了适合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最合适的教学方法。让我们都按照“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教学方法的潜心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