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一个学校,从管理学生的角度看,有“德望”的老师并不多,除非你是魏书生或钱梦龙那样特级的大师,要么就是政教主任或者是校长(那也不是什么“德望”而仅是“现管”的“权威”而已)。要不,你是象点睛一样只说不做的清谈家,根本没有管理学生的具体任务。如果你是一个班主任,你就得好好体会子产临终遗言。
郑子产有疾,谓子太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濡弱,民狎而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子产说,“只有那些德望极高的人,才能以‘宽’的政策来使百姓感佩心服,其次就不如‘猛’了。那火,烈性子的使人们望而生畏,所以死于火的很少(克拉玛依除外);水很柔和,人们亲近它,玩弄它,但淹死的也极多。因此以‘宽’治理难哪!”诸葛亮深谙此道,所以在治蜀期间,采用以“猛”(即“严”)的治理政策,所以西蜀的治安情况良好,人们违法的极少。
一个班主任,如果是对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稍有过错即行批评,不放过细微的失误,学生肯定会服帖,而且觉得公平。这位老师也必定是学生最敬重的老师(师道自然尊了),这就是以“猛”治民的政策。这种政策,才是真正的爱民(爱生)政策,目的造成一种心理威慑力,是让学生不要去犯过错了。不犯小错而犯大错者,很少的。
而有些老师,看到学生在犯错(比如随地丢一张废纸),或者是不以为意,或者是舍不得为这点小事而批评他,甚至是允许(鼓励)学生去犯错(可真有这么一种理论哦)。反过来,学生也决不会尊重他,因为他“好说话”(像水一样的柔弱)。有时,个别捣蛋鬼看到他来时故意做一些错事给他看看,当然是给同学们看看:你们看,老师都不敢奈我何,你们敢吗?这老师的“尊严”自然也就无从说起了,也更无从谈什么“德望”了。而对学生来说,这样的“宽”,看似“爱”,舍不得批评;其实是“害”,养成了学生“小错不改”的习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而不放过细微的过错的过程,也就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必要过程。当学生都“以不犯过错为习惯”的时候,学生的品德培养也就成功了,社会化过程也就完成了。因此,我建议各位班主任老师,如果你的“德望”足以服众,你当然可以而且是应当以“宽”的政策来管理班级,让学生“不忍心”去犯过错,把班级管理提到道德层次上去;而如果你是个新手,或者经验不足者,最好使用“猛”的政策来管理班级,让学生“不敢”去犯过错,这样起码可以守住法规这条底线。你宁可“禁于未发”,千万别先宽而后猛,学生的坏习惯一旦养成,你想纠回来,只怕是“发然后禁,则格而不胜”。同理,“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于猛,猛则民残”。你是爱学生的,你总不想使学生“残”吧。只有这样做,才是真正的爱学生,而不是以爱的名义害学生。
以宽以猛,这两者都是达到同一目的,殊途同归,养成学生不犯过错的习惯。一个班主任如此,一个家长,为人父母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管教孩子的问题上,也应该先惦量自己的“德望”,如果不足以“感化”,还是“严禁”吧。可千万别在孩子小时候,吃喝游玩,千依百顺;应该惩诫时反而奖赏,应该发怒制止时反而笑着允许;等到他有点懂事时,还认为那些应该禁的事(比方说随地丢废物)本来就应该是可以做的。等到孩子骄横傲慢已经成为习惯,才想到要去制止他(纠于猛)了,即使你打死他,不能使他改变那些日积月累培养起来的恶习,天天怒骂他也只能增加他的怨恨。那时,你发现你千辛万苦培养的是一个败家子,后悔也来不及了。教育孩子时因爱成害的例子太多了,家长小心哪。
总之,严格要求,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罚的处罚,这就是爱孩子。否则,就有宽放之失职,纵容之罪过:变“爱”为“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