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展示课”成为“阅读预习”的拓展延伸
目前我们的数学新课的教学基本上采用的是“阅读预习”课型和“展示交流课型”,这里的预习阅读也可以放在课前进行。也就是说每一节新课都要经历“预习阅读——自读自悟——展示交流——融会贯通”之步骤。就因为有了新课的阅读预习,很多老师在新课展示时不知该如何进行,很多时候“展示课”成了“烫剩饭”,成了变相的预习重复,直接导致课堂效率低下,学生学习缺乏动力,抑制了创造思维的培养。那么如何让展示课成为预习学习的拓展延伸,让课堂成为真正展示学生能力、发展学生智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战场,就成了重中之重。下面结合《乘法的分配律》一课的教学实践谈谈自己的做法。
(一) 给学生搭建新课展示的平台——结合新知设计适度的问题。
因为前边学生已经通过阅读课本,并根据导学案对新知进行了预习,所以教学时,我出示了这样几个问题要小组讨论:(1)什么是乘法分配律?请举例验证。(2)怎样用字母表示乘法分配律?(3)乘法分配律是否适合两个数的差与第三个数相乘?举例验证,并请用字母表示出来。(4)关于乘法分配律你还有什么疑问?这几个问题的提出,既涵盖了基本概念,也检测了对新知基本知识的理解,同时还提出了超越课本而学生根据自己的思维能基本解决的知识,且是让学生小组合作交流完成,可谓即兼顾了知识的学习,又有意识的去培养学生的能力,这样给学生搭建新课展示的平台,使数学课堂适度、高效水到渠成。
(二)让学生迈上展示自我的舞台——结合问题汇报交流评析。
小组根据对上面问题的讨论,进行了汇报:如在第一个问题中学生举的例子,有的是课本上的例子,有的则是自己想的例子,但都说明了只要是“两个数的和与第三个数相乘,都等于这两个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这就是乘法分配律的意义所在;
再如学生对于第三个问题的汇报完全是通过自己的思维结合课本知识举例验证,并得出结论的;(评析:课后解决问题时发现,学生对于两个数的和与第三个数及两个数的差与第三个数相乘基本都能掌握,但却出现了两个数的积与第三个数相乘也进行分配的现象,所以课后反思时认为第三个问题如果设计为“乘法分配律是否适合两个数的差与第三个数相乘?举例验证并用字母表示。如果两个数的积与第三个数相乘适合吗?或两个数的商与第三个数相乘适合吗?举例试一试。”我想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理解会更加透彻)。
再汇报第四个问题时学生提出的疑问是(1)乘法结合律和交换律能使计算简便,那么乘法分配律是否也能使计算简便?(2)除法是否也有分配律?
(三)送学生踏入自主探索的航程——自主探索遗留问题。
对于探讨新知时学生提出的疑问,我一般采用两种处理措施:
一种是提供各种可能存在性,通过学生尝试、评析、讨论解决。如上面“乘法分配律是否能使计算简便?”,处理时我提供了以下几种情况——(1)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如(125+25)×8或8×(125+25);(2)两个数的差与一个数相乘如(80-4)×25或25×(80-4);(3)两个数相乘如102×75=(100+2)×75或98×75=(100-2)×75。
学生在探讨前两种情况时发现都可以直接运用乘法分配律简便计算。而对于两个数相乘时,则要先把接近整百的数分割,再按乘法分配律简算。于是学生通过分类辨析,对乘法分配律的简算有了很明确的认识。
另一种是大撒手,让学生利用旧知经验解决新问题。如上面“除法是否也有分配律?”,处理时完全放给了学生,首先让学生小组合作探讨,并进行了如下汇报——生一:(51+4)÷5=55 ÷5=11,而51÷5+4÷5现有知识没法解决,但绝不等于11,即(51+4)÷5≠51÷5+4÷5,所以除法中没有分配律;生二:50÷5+20÷5=10+4=14,而(50+20)÷5=70÷5=14,即50÷5+20÷5≠(50+20)÷5,所以除法中也有分配律。但鉴于两方出现矛盾,大家又经过举例验证终于发现,没有余数时,除法分配律可以适用,字母式子是(a+b)÷c=a÷c+b÷c。
得到上面结论,学生意犹未尽,又进行验证两个数的差除以一个数,发现也可以适用分配律,并得出字母式子(a-b)÷c=a÷c-b÷c。
但当验证一个数除以两个数的和或差时发现,分配律行不通了,也就是说这是区别于乘法分配律的所在。
理不说不清,道不辨不明,经过亲自动脑思维,学生对于自己提出的问题更有了明白的理解,所谓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盖在于此吧!
【评析】:
如何让展示课成为阅读预习的延伸,我想应该具备这样几点:
(1)想教材所想。要使自己的课堂高效,准确把握教材中知识的重难点很关键,只有找准了点,也就把住了本节课的“脉”,那么准确的下药就会恰到好处,课堂就不会出现“重复、汤剩饭”等无用环节。
(2)出教材而学。现行青岛版教材,在知识的安排上跳跃性很大,对于能力较强的学生来说还可以结受,但对于很多学生尤其小学生来说,难度是相当大的,所以对于教材上显现的内容要让学生读透,而对于课本上没有展现的“相关边缘知识”(平时也要用到),也要想办法“掏”出来,只不过“掏”的方法应讲究艺术,不要一味的灌输,这样学生得到的知识才会真正成为自己的知识。
(3)让讲台于学生。多少年来,教师独霸三尺讲台似乎已成定例,然而新的课型新的要求,在学生已经进行自主阅读的基础上,如果老师还是不舍得走下三尺讲台的神坛,还是一味的想着“展现教师自我”,即便进行一点拓展延伸,也是自己大讲特讲,不给学生留余地,不相信学生的能力,我想学生迟早会有“嚼别人的剩馍没滋味”的感觉。一位名人说过:每个人都有探索的心理需求,都有被别人承认的欲望。我们何不走下来,混迹于学生中间,你会发现“风景这边独好”,上面也成“一绝”,所谓“还课堂于学生”盖在于此吧!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于展示课的探讨,我们正在“摸着石头过河”,但只要敢于尝试,敢于放手,敢于努力,那么做“第一个吃西红柿”的“勇士”还是有可能的——机遇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