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精算制度培训会议在京举行
近期,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精算相关规范性文件。为统一对文件精神的理解,2012年6月7日,协会与中国保监会财险部在京组织召开了非寿险精算制度监管培训会议,各财产保险公司分管精算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责任人、相关精算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培训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保监会从2004年开始不断加强非寿险精算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可以说是“起步晚、起点高、见效快”。目前,保监会逐步建立起了以《保险法》为基础,以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编报为主要框架,以精算责任人管理办法和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为支柱,以准备金回溯管理办法、理赔费用管理办法、准备金内控规范和准备金工作底稿规范为主要内容的非寿险精算监管制度体系。我国的非寿险精算监管制度体系在遵循国际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保险行业的特点与监管的需要,突出了以下特点:第一,将精算作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来监管。第二,提出了准备金评估全流程管理的监管要求。第三,在国际上率先按照国际会计准则IAS4《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提取显性的风险边际,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准备金评估的稳健程度。
会上,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近几年财产保险监管部在非寿险精算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下一步的监管要求。
全行业准备金提取的充足性显著提高。在理赔效率大幅提高、平均结案周期大幅缩短的情况下,财险行业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的比例大幅提高,全行业准备金提取偏差率显著缩小,为行业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夯实风险管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另外,中国非寿险精算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经过近几年的人才培养,国内已经产生一批自己培养的非寿险精算师,目前已有41名中国非寿险精算师和超过100名非寿险准精算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精算人才梯队。根据估计,今后5年每年还将通过考试产生20-30名中国非寿险精算师。保监会将在适当的时机在财产保险行业施行总精算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