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2012注会《经济法》辅导:诉讼时效的种

发布时间: 2012-09-14 05:28:41 作者: maylh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3、长期诉讼时效:4年;

  (1)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

  (2)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4、最长诉讼时效:20年。

读书人网 >经济法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