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7个子目)与税率--3%
交通运输包括以下几项:
1.铁路运输业
铁路运输不包括城市地铁运输;也不包括铁道部门所属的工业、建筑业、商业、教育业、科研、卫生等业务的活动。
2.公路运输业
公路运输不包括城市内公共交通。
3.管道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不包括管道的维护。
4.水上运输业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期租(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租给他人使用,承租期内船舶由承租人支配,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责的业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如果属于远洋运输中的光租业务(指租赁船,不配备人员)的,应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5.航空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务从事湿租业务(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限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6.其他交通运输业
7.交通运输辅助业
(1)包括:航空机场、旅客服务、搬家业务等;
(2)不包括: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航道的养护和疏浚活动,此项活动应归为建筑业。
其他:自开票的物流劳务--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纳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纳税人(了解)
三、计税依据
1.一般:全额计税--即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联运业务的余额计税--注意两个问题:
(1)国航与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的,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
(2)联运业务: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自2011年9月26日起,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承运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合作运输方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清单票据》为营业额扣除凭证,计算缴纳营业税。
3.代开发票业务:
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例题单选题】某远洋运输企业2010年9月取得营运收入380万元,其中承接一项联运业务,全程运费收入80万元,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30万元;另将配备操作人员的一艘轮船出租,租期为半年,租金按月支付,本月租金20万元。该企业2010年9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A.11.1 B.11.5
C.12 D.12.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380-30+20)×3%=11.1(万元)
【例题单选题】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B.自开票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一律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C.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应以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的营业额减去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自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应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公路管理和养护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提供其它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费用,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运费;自开货物运输发票纳税人的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四、申报与缴纳--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五、税收优惠(了解)
我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今年教材新增对国际运输劳务的解释说明。
第四节 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5个子目)与税率--3%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
【特别注意】
1.对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建筑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自建不动产纳税处理
(1)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
(2)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3)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赠送,视同销售。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自建6栋规格相同的商品房,其中向本单位职工销售3栋,取得销售收入共计720万元,将2栋作为本单位的单身职工宿舍,将1栋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上述自建商品房的建造成本为200万元/栋,成本利润率10%。
『正确答案』
商品房按建筑业营业税=200×4×(1+10%)÷(1-3%)×3%=27.22(万元)
商品房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720÷3×4×5%=48(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的一栋房屋无偿捐赠给当地的一所小学,该房屋的委托开发成本为5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20%)
『正确答案』
应纳营业税=500×(1+20%)÷(1-5%)×5%=31.58(万元)
二、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
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二)具体掌握:

【例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应计入建筑业计税营业额的有( )。
A.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价款
B.向建设单位取得的材料差价款
C.从建设单位收取的施工机构迁移费
D.从建设单位取得的提前竣工奖
E.安装工程所耗用的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价款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
(三)与增值税关系: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考题单选题】某具备建筑业施工资质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将自产的一批铝合金门窗销售给某银行营业部并负责安装,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安装费20万元。已知该企业生产此批铝合金门窗的成本为30万元,且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于上月认证并抵扣。该企业2011年5月应缴纳( )万元。
A.不纳增值税 B. 应纳增值税3.40
C.应纳增值税8.50 D.应纳营业税2.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就货物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根据劳务的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应纳增值税税额=50×17%=8.5(万元)
税务处理: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征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收入,征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考题计算题】(2010年,节选)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
(1)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合同约定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
(2)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
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55.80 B.62.40 C.157.80 D.164.40
『正确答案』自产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提供的建筑劳务要缴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400+1860)×3%=157.8(万元)
(2)当月该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40.50 B.62.76 C.112.50 D.134.7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
四、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 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五、税收优惠:对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建筑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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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5%
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金融业、保险业。
1.金融业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不包括: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业
对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业务应征收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有( )。
A.融资租赁
B.金融机构的金融商品转让
C.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
D.邮政储蓄
E.出口信用担保业务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D,按邮电通信业征收营业税;选项C是免征营业税的项目,选项E不征收营业税。
二、纳税人
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
三、计税依据
1.全额计税:
(1)对一般贷款、典当、金融经纪业等中介服务,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或手续费收入全额确认为营业额。
【提示】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加息、罚息)。
(2)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
2.余额计税:
(1)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贷款业务,其营业额是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新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2)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例题单选题】某银行第二季度买卖企业债券出现负差55万元;第三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564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费0.7万元;第三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收入690万元,在转让企业债券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1.1万元。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A.3.55
B.3.53
C.3.59
D.6.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第三季度转让价差=690-(564-0.7)=126.7(万元),第三季度营业税计税营业额=126.7-55=71.7(万元),第三季度应纳营业税=71.7×5%=3.59(万元)
3.保险业务:
(1)原则上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2)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3)保险企业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在营业税中,以营业收入减去一定的支出作为计税依据计征营业税的金融业务包括( )。
A.贷款业务
B.融资租赁业务
C.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D.抵押贷款业务
E.金融经纪业务
『正确答案』BC
【考题单选题】(2010年)某证券公司2009年5月以8元/股的价格购进A股票50000股,购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800元;10月将上述股票以13元/股的价格全部出售,卖出过程中发生税费1950元;10月取得客户佣金收入6000000元,另代收证券交易监管费8000元。该证券公司10月应缴纳营业税( )元。
A.312442.50 B.312500.00
C.312842.50 D.3129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缴纳营业税=50000×(13-8)×5%+6000000×5%=312500(元)
四、申报与缴纳
1.贷款业务,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所得计算纳税。
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从事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其他纳税人(如典当行)从事金融业务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五、税收优惠
3.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4.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限以上的返还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5.自2009年1月1日起,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8.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利息免征营业税。
9.人民银行贷款业务免税。
(1)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
10.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1.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12.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3.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免税项目。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收入免征或不征收营业税的有( )。
A.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B.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
C.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
D.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收入
E.社保基金理事会运用社保基金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
第六节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3%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与邮政、电信业相关的劳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税目:邮政业、电信业、邮政电信业、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电话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邮政电信业务。
【关注1】电信企业开展业务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不征营业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不征营业税。
【关注2】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不征营业税。
【关注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讯服务,不征营业税。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业务,应当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是( )。
A.通信线路安装
B.超市销售电话卡
C.代办电信工程
D.电信部门销售通信器材并提供通信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电信物品销售",属于"邮电通信业"的征税范围,要缴纳营业税。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全额计税,如:邮汇、传递函件或包件。
2.差额或收益额计税,如:报刊发行、邮政储蓄。
3.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4.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税收优惠:
1.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有变化和新增 P231
【例题多选题】按照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业务以营业收入减去一定的支出作为计税依据的有( )。
A.邮务物品销售
B.邮政储蓄
C.电信部门提供跨省电信业务
D.报刊发行
E.邮政快递业务
『正确答案』BCD
第七节 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3%
本科目征税范围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特殊:
1. 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税范围。
2. 出租文化场所、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不属于"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的有( )。
A.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
B.广告播映
C.出租文化场所
D.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
E.科技讲座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广告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范围;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的"播映"子目征收营业税;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范围。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这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3.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4.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以全部票房收入为营业额。
四、税收优惠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售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3.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
6.对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建筑业和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7.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8.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第八节 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5-20%
1.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本科目征税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2.对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娱乐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例题单选题】某歌舞厅共设25个包间,包间均有卡拉OK设备,为客人提供餐饮、娱乐等服务,顾客可以自娱自乐。2011年4月歌舞厅收取的费用为包间费50万元,餐费10万元,烟酒饮料费30万元。其营业税合计( )。[当地营业税娱乐业税率为20%]
A.4.5万元
B.4.2万元
C.13.5万元
D.18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10+50+30)×20%=18(万元)
第九节 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5%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8个子目):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一)代理业
1.代销货物
2.代办进出口
3.介绍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
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二)旅店业
(三)饮食业
(四)旅游业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五)仓储业
(六)租赁业:主要指经营性的租赁。
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本税目征税,而对于从事远洋运输业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七)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按"广告业"征税。
对于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八)其他服务业
【例题多选题】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业务中,不按服务业-租赁业计征营业税的有( )。
A.湿租业务
B.程租业务
C.期租业务
D.光租业务
E.融资租赁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湿租、程租、期租均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
二、纳税人
服务业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服务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别注意的项目有:
1.代理业营业额的确定
代理业营业额,是指经营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和其他代理服务取得的手续费、介绍费、代办费等收入。
【关注】代销彩票、联合考试、代理报关、无船承运、受托拆除建筑物或平整土地。
4.旅游业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科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
5.广告业营业额的确定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仓储业营业额的确定
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其他服务业营业额的确定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2)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勘察设计分包或转包:已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例题单选题】某旅行社本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5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共计8万元;组团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0.05 B.0.3
C.0.5 D.0.7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税额=(15-8)×5%+(20-12)×5%=0.75(万元)
【考题单选题】(2010年)2009年10月,某广告公司为客户制作广告并取得广告业务收入300万元,发生广告制作支出14万元,向媒体支付广告发布费60万元;所属打字复印社区得营业收入54万元,购买纸张发生支出30万元;举办培训班并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38万元,同时发生资料费支出2万元。2009年10月该广告公司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11.05 B.13.19
C.14.35 D.16.6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广告公司应缴纳营业税=(300-60+54+38)×5%=16.6(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销货收入之外,本月还出租柜台取得租金收入90万元,其中包括卫生费、治安费等6万元;另外由于销售业绩良好,取得供货单位返还收入18.72万元,开具普通发票;收取某新上市食品厂家的进场费10万元。
『正确答案』(1)应纳营业税=90×5%+10×5%=5(万元)
(2)增值税进项税抵减额=18.72÷(1+17%)×17%=2.72(万元)
【提示】注税的主观题都是选择题形式,类似例题主要是为讲解知识点。
四、申报与缴纳
1.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3.境内单位提供设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境内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4.新增:按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在境内提供设计劳务并收取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其提供设计劳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该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只签订劳务合同、未提供设计劳务并收取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人。
【考题单选题】(2010年)关于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劳务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B.运输劳务纳税地点为劳务发生地
C.邮电通信业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D.出租动产纳税地点为动产使用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建筑业应税劳务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选项B,运输劳务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选项D,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五、税收优惠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这里所说的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5.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
6.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7.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营业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规定税目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8.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9.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险对象出租廉价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10.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1.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12.对中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16-23.新增:注意16、21、23项
第十节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5%
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
1.征税范围:6项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着作权、转让商誉)
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3.转让在建项目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营业税。
二、纳税人
1.转让无形资产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或个人。
2.凡转让无形资产的接收单位在境内,无论转让者是境内或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均负有纳税义务。因此,向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境外机构或个人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单位和个人转售土地使用权,余额计税。
2.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余额计税。
【考题单选题】(2011年)2010年3月某企业购置土地90000平万米,价款18000万元,缴纳契税及其他费用共计546万元,该企业将全部土地"三通一平"后转让18000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7200万元,将3000平万米的土地赠送给关系单位。2010年3月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 )万元。
A.180.00 B.198.30
C.210.00 D.36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应纳营业税=[7200÷18000×(18000+3000)-18000÷90000×(18000+3000)]×5%=210(万元)
四、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所在地申报纳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在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纳税。
五、税收优惠
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这里的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个人转让着作权,免征营业税。
3.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格动漫、手机动漫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6.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生收入免征营业税。
7.新增:纳税人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关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我国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B.我国研发企业在境内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C.我国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D.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开发成果的,对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免征营业税
E.以样品、样机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开发成果的,除货物以外的部分免征营业税,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第十一节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5%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特别关注: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规定:
(1)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征收营业税;(2)处置股权重置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3)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
3.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
4.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5.变化:个人销售已购住房--5年内不区分性质,均按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注意:
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要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一些资金或费用,对此类费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都应该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第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营业额问题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三,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计算题】丙企业长期拖欠某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价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问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应纳营业税=(6400-4000)×5%=120(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10年10月发生业务:2008年11月以本公司原值为4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贷款240万元,贷款期限2年,年利率5%,该房产购入价为360万元,购入后发生装修等其他费用共计40万元。合同规定,抵押期间该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再支付利息。贷款本月底到期,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经双方协商,银行将所抵押的房产收归己有,核定房产价值为450万元,银行向该公司支付了补价210万元。
『正确答案』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抵顶利息,应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该业务应纳营业税:(450-360)×5%+240×5%÷12×5%=4.55(万元)
四、申报与缴纳
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税收优惠
1.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离婚财产分割;(2)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新增:纳税人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我国公民销售其在境外的房产,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B.外籍个人销售其在我国境内已购置6年的房产,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C.纳税人销售自建的房产,分别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D.纳税人销售自建的房产,按照销售收入减去建造成本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E.单位销售购进的房产,以销售收入减去购入原价的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转让境外房产不属于我国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单位和个人销售外购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应该以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抵债时该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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