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增值税是重要的一章,分值在10-15分之间。各种题型均会出现,特别是计算、综合题中既可单独出题,也可与其他税种结合出题。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 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意:
①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不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②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看修理的对象,针对动产而言,应当征收增值税,针对不动而言,应当征收营业税。
③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
(二)具体规定:
1.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中的实物交割。(谁开票谁为纳税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行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7)融资租赁业务(看主体,看权属)
①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
③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8)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9)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10)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①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②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
(11)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12)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13)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4)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5)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16)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17)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18)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9)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20)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对于上述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
B.纳税人委托开发的委托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所得的收入
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
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收营业税。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熟练掌握)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新增)“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当向所在地纳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由总机构统一缴纳。
若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应区别情况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注意]④至⑧简单的说:问来源看去向。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销售代销货物,属于视同销售;选项B、C、D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例题综合题](节选)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将10标准箱自产的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问: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售项税额?(答案略)
需要考生判断该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后作出计算。
(2)混合销售和(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后见第六节。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
A.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 | 1.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此为主并兼营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含)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2.其他纳税人:80万元(含)以下的; 3.个人;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
一般纳税人 | 资格 | 1.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a.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b.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
2.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a.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b.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c.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 ||
标准 | 1.超过小规模标准的; | |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
认定程序 | 1.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或同级别税务分局; | |
2.主动报表:40天报申请表;被动报表:10天;税务机关认定:20天; | ||
3.达标未报送:按销售额依据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 ||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的认定资料:a.《税务登记证》副本;b.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c.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或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d.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e.国税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 ||
5.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 ||
辅导期管理 | 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3个月) | |
2.偷(10%,10万元以上的)、骗、虚开等的纳税人。(6个月) | ||
3.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 ||
4.发票管理:限额(小型商贸10万,其他据实重新核定)、限量(25份)、补差、预缴(3%)抵减 |
第三节 税率和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二、低税率(列举法)
1.粮食、食用植物油(含橄榄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不含农机零件)、农膜;
5.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二甲醚。
注意:(1)农产品强调的是初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
(2)①干姜、姜黄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②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③橄榄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④麦芽、复合胶、人发不属于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⑤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依照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⑥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三、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四、征收率
(一)一般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其他相关规定: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相关政策: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据4%征收率减半征收。旧货:指进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自来水。依简易办法征收的,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的进项税额;
(2)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选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销售下列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
(2)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例题单选题]下列符合增值税有关政策的有( )。
A.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
半征收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
半征收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选项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无减半规定。
[例题多选题]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和石料
B.自来水
C.寄售商店代销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D.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税。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导入案例]某物资系统金属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将自产的螺纹钢2吨,转为本单位基本建设使用,成本8600元。
2.将外购的螺纹钢2吨,转为本单位基本建设使用,成本8600元。
3.将自产的螺纹钢2吨,采用分批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总金额为1万元,本月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2月10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0.4万元。
题号 | 是否需要确认销售税 | 确认时间 | 计算 |
1 | 自产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 视同销售的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有同类按同类,无同类按组成计税价格 |
2 | 外购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视同销售,不确认销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 ------- | -------- |
3 | 分期付款销售,属于销售,需要确认销项税额 |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本月确认:1×60%×17%; 下月确认:1×40%×17% |
(一)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包装物租金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⑤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注意:1.价外费用和应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的包装物押金视同价税合计,需要换算。换算的税率为货物税率。
2.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时不涉及换算的问题。
[例题单选题]2011年3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1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1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
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增值税销项税=(50000+3000÷1.17+23400÷1.17)×17%=12335.90(元)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11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679.11 B.691 C.692.11 D.794.5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时并入销售额征税。计税销售额=(793.26+1.3)/(1+17%)=679.11(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导入案例]某物资系统金属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螺纹钢2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1700元,将其中的10%用于本单位基本建设使用。其余供生产使用。
2.发生非正常损失,损失上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万元。
题号 | 是否可以抵扣 | 计算 |
1 | 购进的用于生产的90%可以扣,其余10%,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扣除! | 进项税=1700×90% |
2 | 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得扣除进项税额,上月已经确定的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 | 进项税转=30000×17% |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形式要件+实质要件)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买价×13%;烟叶:进项税=收购价款×(1+10%)×(1+20%)×13% |
运输费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开票之日起180日内申报抵扣) ①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②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③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配比)
1.票不合规不得抵扣。 2.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霉烂变质的损失。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6.2-5项的运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 。 7.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划分问题。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选项B、C、D均属于视同销售,涉及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例题单选题]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份同时生产免税甲产品和应税乙产品,本期负担外购燃料柴油50吨,已知该批柴油外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7300元,税额为14841元,当月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为250000元,其中甲产品收入100000元,已知乙产品适用13%税率,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
A.17659元 B.13563.6元 C.4659元 D.10595.4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月应纳增值税=(250000-100000)×13%-(14841-14841×100000÷250000)=10595.4(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第十节: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一般规定:
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提示: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确认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是一致的,不影响销项税额的计算;但会对收到发票的纳税人产生影响:普通票,不可抵扣;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抵扣)
②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具体规定: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新增)对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
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2.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发票名称 | 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①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②认证通过的的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海关完税凭证 | 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税额。 |
(二)进项税额转出:
1.凭票:转出额=原材料成本×不得抵扣的比例×税率 |
2.计算抵扣:转出额=[计入材料(货物)的成本÷(1-13%、7%的扣除率)]×不得抵扣的比例扣除率 |
3.已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用于不得抵扣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
(三)对商业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外商投资者开办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请计算进项税转出额。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1+0.21=5.31(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本月收回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4月10日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零售商品实际取得销售收入228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取得实际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0.3万元、增值税0.051万元,该税控收款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该企业2011年3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8.849 B.24.272 C.28.9 D.24.32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取得实际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抵顶了收入,所以,收入应该是还要加上6万元。应纳增值税=300×50%×17%+(228+6)÷(1+17%)×17%-30.6-0.051=28.849(万元)
[例题计算题]以下是多个问题的精华摘要,请逐一分析各业务的处理。
(1)外购低值易耗品1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55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税额抵扣。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价款40000元(无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税额抵扣=40000×13%=5200(元)
(3)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修理用配件6000元,发票未注明税额。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4)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80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价税合计收入4000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销项税额=280000×17%+40000÷(1+17%)×17%=53411.97(元)
(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总金额为300万元,本月收回50%货款,其余货款于次月10日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l00万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销项税额=150×17%=25.5(万元)
(6)实际取得销售收入228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实际取得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销项税额= [(228+6)/(1+17%)]×17%=34(万元)
(7)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4万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4×17%=0.68(万元)
(8)本月将原材料转为本单位基本建设使用,价款8600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转出=86000×17%=14620(元)
(9)公司仓库管理不善,本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价款4900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转出=49000×17%=8330(元)
(10)销售商品2000台,每台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20天内付清货款给予5%的销售折扣。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销项税额=2000×5000×17%=1700000(元)
(11)发货给外省分支机构200台,用于销售,并支付发货运费等费用1000元,其中,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600元,建设基金l00元,装卸费100元,保险费100元,保管费100元(该货物的同类售价为5000元/台)。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00×5000×17%=170000(元)
进项税额为=(600+100)×7%=49(元)
(12)向全国第九届冬季运动会赠送电视机20台(电视机对外销售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视同销售=20×5000×17%=17000(元)
(13)将已使用过的一台设备用于对甲企业投资,该设备于2010年2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账面原值400000元,已提折旧3200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视同销售,以净值为销售额。销项税额=(400000-32000)×17%=62560(元)
(14)销售货物,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税额=12000×7%=840(元)
(15) 委托外单位加工产品,企业收回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税额= 5100(元)
(16)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运费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 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元)
(17)本月生产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18)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8059.50=19140.5(元)
(19)销售产品,每件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件;批发800件,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
『正确答案』【税务处理】销项税额=23.4÷1.17×50×17%+23.4÷(1+17%)×800×70%×17%=2074(元)
【本节总结】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l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运费发票。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44200-21540=22660(元)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运费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85000-62460=22540(元)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8059.50=19140.5(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1977-19140.5=12836.5(元)
(4)销售使用过的一台机器(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销售额32440元。
『正确答案』应纳增值税税额=32440÷(1+4%)×4%÷2=623.85(元)
(5)当月发生非酒类产品包装物逾期押金收入l2870元。
『正确答案』应纳增值税税额=12870÷(1+17%)×17%=1870(元)
该企业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22660+22540+12836.5+623.85+1870=60530.35(元)
[例题计算题]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l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
『正确答案』A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30.6万元
B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30.6万元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A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后,实付购货款90万元、增值税l5.3万元。
『正确答案』A企业: 增值税销项税额=45.9万元
B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45.9万元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A企业: 增值税销项税额=(9.36+2.34)÷(1+17%)×17% =1.7(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0.34(万元)
B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普通发票=0(万元)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正确答案』B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35.03÷1.13×13%=4.03(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0×13%+3×7%)×(1-40%)=2.466(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正确答案』B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298.35÷(1+17%)×17%=43.35(万元)
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
【例题单选题】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7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800元,当月进货3000元。2011年7月该商店应纳增值税( )元。
A.168.93 B.223.08
C.406.84 D.842.7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税额=5800÷(1+3%)×3%=168.93(元)
第六节 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 税务处理 | |
兼营行为 | 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 | 均交增值税。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选择税率: (1)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税(2)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
兼营非应税劳务 |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如何交税: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 |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二者有从属关系 |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交哪种税: (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2)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
【考题单选题】(2006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建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选项B,汽车建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但不属于混合销售;选项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缴纳营业税。
二、特殊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理解为混合销售行为的兼营化处理)
第七节 进口货物征税
一、征税范围: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该缴纳增值税。
1.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减或免税,不能出口的要补税。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三、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国内销售同类货物的税率相同。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注意】(1)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2)进口环节在海关已纳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凭海关的完税凭证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五、税收管理: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
【例题计算题】某商场10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40万元,另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
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环节分别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
『正确答案』
(1)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40+20=60(万元)
(2)应缴纳进口关税:60×15%=9(万元)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60+9=69(万元)
(4)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69×17%=11.73(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80×17%=13.6(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3.6-11.73=1.87(万元)
第八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和适用范围:免并退、只免不退、不免不退。详见教材
【例题单选题】下列出口货物,符合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
A.加工企业对来料加工后又复出口的货物
B.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外资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出口货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都是只免不退。
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了解):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5%、14%、13%、11%、9%、8%、6%、5%等
三、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
“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当期无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减第四步=免抵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1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2.当期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1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200-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 -19(万元)
(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200-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6)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2步大于3步,2-3即可)。
(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税率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进出口公司2011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计算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正确答案』该企业的应退税额=10000×13%+2000×17%=1640(元)
四、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管理(了解)
第九节 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仪器、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八)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①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②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A.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C.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5.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7.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三、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四、其他有关减免税规定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1)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 ,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4)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三)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第十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第4节已讲)
二、纳税期限:
(一)以月(季)为纳税期: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注: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以天(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纳税期: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结清上月税款
(三)进口货物: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各自所在地;经批准,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 |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有证明的,机构所在地;未开具证明的,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的,机构所在地补征税款 |
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未向销售或劳务发生地纳税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补征税款 |
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扣缴义务人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
四、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了解)
五、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了解)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发票联次:
基本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限额管理:
1.最高限额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
10万——区县批;100万——地市级批;1000万——省级批。
2.初始发行:税务登记代码信息变化应申请注销发行,其余6项申请变更发行。
三、领购范围:
1.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领购
2.不得领购开具的情形:详见教材
四、开具范围:
1.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
五、开具要求: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六、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了解)
七、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1.分清不得作为进行税额抵扣和暂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详见教材
2.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 详见教材
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税务机关认证。
八、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
1.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2.关于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补税,并按偷税给予处罚。对纳税人取得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章总结】
1.征税范围和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3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4.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5.进口货物征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出口货物退(免)税;
7.征收管理;
8.税收优惠;
9.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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