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业税法
[考情分析]重点章,分值在5-10分之间。
[预备知识] 1.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增值税)以外的所有劳务.
2.营业税的应税资产是有形动产(征增值税)以外的资产,也就是有形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3.增值税为价外税,而营业税为价内税。营业税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应税行为的含义:
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9大类劳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保险劳务: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简单的说就是看标的物)
(二)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①铁路运输部门的纳税人:各自的管理机构
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注意和增值税的规定不同:
增值税规定:承租人和承包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④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交通运输业(3%)
1. 税目: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注意以下6点:
①其中陆路运输注意包括缆车运输和索道运输。(但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②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办法征税。
③与航空有关的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也按照航空运输业务征税。
④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劳务活动,均属该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搬家、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
⑤对远洋运输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对远洋运输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⑥ 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提供交通劳务取得的全部运营价款和价外费用。
①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营业额=全程运费-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
②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
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③新增:自2011年9月26日起,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承运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合作运输方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清单票据》为营业额扣除凭证,计算缴纳营业税。
【记忆小贴士】纳税人只对由其提供的劳务取得的收入纳税。“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交多少税”
【典型例题4-1】
某运输公司3月份取得运营收入400万元,另取得联运收入200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承运单位承运费100万元,已知交通运输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3
B.12
C.15
D.1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额=(400+200-100)×3%=15(万元)
二、建筑业(3%):
1.税目: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内容。
①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爆破、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属于“建筑业”等工程作业属于建筑业范畴。其他的税目内容(略)
②自建行为的纳税规定总结如下:
A.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
B.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含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交两道税: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纳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C.自建后出租按“服务业”交营业税,但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D.自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分别交税),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2.计税依据: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①工程分包给他单位的: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付给分包人价款
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含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典型例题4-2】
2011年9月,某建筑安装企业承包一项安装工程,竣工后共取得工程价款100万元。其中,在施工期间发生劳动保护费5万元,临时施工费3万元,支付职工工资、奖金25万元,购买建筑材料等支出40万元。另外,还向发包单位收取抢工费2万元,获得提前竣工奖3万元。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
『答案解析』该企业9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100+2+3=105(万元)
【典型例题4-3】
某施工企业2011年自建一幢宿舍,其中一部分已竣工销售。已竣工销售的宿舍楼建筑安装成本为100万元,取得销售收入150万元。(建筑业营业税率为3%,成本利润率为5%,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率为5%)请计算该公司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
『答案解析』
(1)自行建造行为交营业税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100×(1+5%)÷(1-3%)=108.2(万元)
按建筑业应纳营业税=108.2×3%=3.2(万元)
(2)销售宿舍应纳营业税=150×5%=7.5(万元)
(3)应纳营业税总额=3.2+7.5=10.7(万元)
【典型例题4-4】
A建筑公司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企业资质,该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9000元(其中安装的设备价款为3000万元,建设方提供设备),同时提供建筑材料1000万元。A公司将1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A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请计算A企业应纳营业税额。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额=(9000+1000-3000-1500+600+150)×3%=187.5(万元)
三、金融保险业(5%):
1. 税目:金融业包括:
①包括贴现、押汇方式和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都属于贷款业务。
②融资租赁业务。
③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的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④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⑤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
2.计税依据:
(1)金融业:
①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
②融资租赁:本期营业额 =(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③金融商品转让:
营业额=卖出价(不扣任何费用)-买入价(不含各种税费,可以扣除持有期间红利收入)。
注意:同大类不同品种的金融商品买卖出现正负差,同一纳税期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以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未仍出现负差的,不得结转下一个会计年度。
④金融经纪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收入(全部收入-支付给委托方的价款)。
(2)保险业:
①初保业务:全部保费收入
②储金业务:储金利息=(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一年定期利率÷12
③无赔偿奖励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征税。
注意:外币折算金融业按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的基准汇率折算,保险业按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最后一
天的基准汇率折算。
【知识链接】
①存款、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②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特指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收入。但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要征税。
③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征税。
④出纳长款收入,不征税。
⑤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
【典型例题4-5】
下列有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一般贷款业务的计税依据为利差收入
B.转让债券的计税依据为卖出债券的全部收入
C.金融中间业务的计税依据为佣金的全部收入
D.融资租赁业务的计税依据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 一般贷款业务的计税依据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选项B, 转让债券的计税依据为卖出价-买入价,按差额征税;选项D,融资租赁业务的计税依据为向其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典型例题4-6】
某银行2011年第二季度买卖企业债券出现负差55万元;第三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564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费0.7万元;第三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收入690万元,在转让企业债券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1.1万元。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A.3.55
B.3.53
C.3.59
D.6.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690-(564-0.7)-55 ]×5%=3.59(万元)
【典型例题4-7】
某市商业银行2011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100万元,债券的买入价为900万元。
(3)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5万元。
(4)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已知:金融业适用的营业税税额为5%。
要求:计算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解析』(1)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600×5%=30(万元)
(2)债券等金融商品买卖营业额=卖出价(不扣除任何费用)-买入价
应纳税额=(1100-900)×5%=10(万元)
(3)提供金融服务,以金融服务手续费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15×5%=0.75(万元)
(4)银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0+10+0.75=40.75(万元)
四、邮电通信业(3%)
1.税目:包括邮政、电信及邮政、电信的相关业务。快递业务、邮政储蓄属于该税目。
2.计税依据:
①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
A.受理部门:全部价款-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
B.参与提供跨省业务部门: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
②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69”和“10699919”分别为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典型例题4-8】
2011年7月,某地邮政局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传递函件收入9万元,电话、电传收入3万元,销售电信物品收入4万元,报刊发行收入5万元,邮务物品销售收入2万元,该邮政局7月份应缴纳由营业税额为多少万元。
『答案解析』应缴纳由营业税额=(9+3+4+5+2)×3%=0.69(万元)。
五、文化体育业(3%)
1.税目:
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展览、培训、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图书资料借阅等业务。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2.计税依据: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六、娱乐业(5%~20%)
1.税目: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2.计税依据: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它收费。
七、服务业(5%)
1.税目: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①远洋运输业的光租和航空运输业的干租业务属于服务业税目。
②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彩的收入不征营业税。代销单位销售福彩的手续费收入征税。
③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⑤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游船、观光电梯、观光车等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征税。
⑥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税。
⑦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
⑧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⑨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全额征税。
⑩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征税。
新增知识点:
A.纳税人提供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B.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缴增值税,不缴营业税。
2.计税依据:
①代理业: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②福利彩票代销机构:手续费收入。
③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广告发布费。(但不得扣除制作费)
④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⑤旅游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旅游者的住宿、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其他接团企业的费用。
⑥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⑦物业管理企业:全部收入-代业主支付的或承租者支付的水、电、气费及房租等费用。
⑧无船承租业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等费用。
⑨劳务公司:全部收入-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典型例题4-9】
2011年12月,某市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甲、乙两个假日旅游团。(1)甲团是由36人组成的境内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4500元,旅游期间,旅行社为每人支付交通费1600元,住宿费400元,餐费300元,公园门票费600元。(2) 乙团是由30人组成的境外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6800元,在境外该团改由当地WT旅游公司接团,负责境外安排旅游。按协议支付该境外公司旅游费144000元。请计算该旅行社12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答案解析』甲团营业额=(4500-1600-400-300-600)*36=57600 (元)
乙团营业额=6800×30-144000 =60000(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额=(57600+60000)×5%=5880(元)
【典型例题4-10】
某广告经营公司某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18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广告制作费5万元,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3万元,收取广告赞助费1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
A.0.8万元 B.0.55万元
C.0.7万元 D.0.9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18+1-3)×5%=0.8(万元)
八、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5%)
1.税目:
(1)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著作权和商誉。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收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全部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
(3)个人住房的销售(有变化):
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税;
超过5年:非普通住房: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税。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4)新增知识点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起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该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九、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第三节内容)
1.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同类价格或组成计税价):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通信工程营业额不包括安装设备的价值。
5.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6.纳税人按规定扣除有关项目,需要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否则该项目不得扣除。合法有效凭证包括:
①发票;
②财政票据;
③签收单据,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典型例题4-11】
某运输公司2011年8月客运收入60万元、保价收入2万元;货运收入100万元、集装箱使用费3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0.234万元。该公司2005年8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A.4.8 B.4.95
C.4.916 D.4.76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60+2+100+3)×3%-0.234÷(1+17%)×17%=4.916(万元)
十、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四节内容)
(一)-(三)兼营、混合的税务处理
(四)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1.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地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 含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3.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
(1)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
(1)核算: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混合销售行为的兼营化处理)
(2)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应按提供泥浆工程劳务项目,缴纳营业税。
5.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节 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仅针对个人。
二、税收优惠规定
(一)免征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减征或免征项目
1.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5.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营业税。
6.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为师生提供的公寓餐饮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7.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8.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税率减半征收营业税。
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0.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11.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2.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13.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14.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15.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
16.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17.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18.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以下为新增内容:
19.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0.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2.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典型例题4-12】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是( )。
A.保险公司取得的追偿款
B.转让企业产权取得的收入
C.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D.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保险公司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选项B, 转让企业产权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选项C, 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典型例题4-13】
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 )。
A.个人转让著作权
B.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C.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使用
D.咨询公司的技术咨询收入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必须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选项D,强调必须与技术转让相关的咨询收入免征营业税。
第六节 征税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二)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方法。即在应税项目发生地纳税,只有运输业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跨省承包工程、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电信、设计、工程监理、网络服务等,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三、纳税期限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4.保险公司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本章总结】
1.税目与税率;
2.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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