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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考

发布时间: 2013-06-06 15:35:20 作者: liulinlin

  1、某税务师事务所在2012年省注税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中,被查出以下问题,请分别指出下列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注册税务师张某以个人名义承接代办税务登记业务。

  (2)事务所以低于成本价收费方式承接业务。

  (3)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导致委托人少纳所得税税款,经查实情节十分严重。

  (4)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财产损失鉴证报告,但被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未造成少纳所得税税款。

  (5)注册税务师同意帮助委托方偷逃税款,双方约定五五分成。

  【正确答案】

  (1)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2)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3)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4)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5)《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根据这项规定,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相互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2、某企业集团财务主管王某到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以下咨询,请根据王某提供的资料,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集团所属某子公司当年9月份成立,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及提供设计劳务,子公司一直没有销售电子产品业务,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税务机关认为企业违反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正确吗?

  (2)集团所属某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从A县迁往了B县,计划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但被告知要办理注销登记,请问到底应该办变更,还是办注销?

  (3)集团所属某子公司2012年4月发生欠税2万元,5月被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强制执行措施,但其中有一项资产在2012年1月被设置了抵押权,现在抵押权人提出了异议,请问这项业务如何处理?

  (4)集团所属某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分立成三家子公司,分解前,有一百万元的欠税,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分立后的一家效益好的企业偿还这一百万元的税款,请问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1)注册税务师:税务机关处理是正确的。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涉及增值税的业务,不管是否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都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处罚。

  (2)注册税务师:企业已经从A县迁到B县,已经涉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故要办理注销登记,而不是变更登记;如果该企业是从A县的某乡镇迁到A县的其他乡镇,那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3)注册税务师:税款与有担保债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关系:看先后顺序,欠税发生在前,则税款优先。本例中,抵押权发生在2012年1月,而欠税发生在4月,故本例中应该是抵押权在前,故税务机关不能对该设置抵押权的资产实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可以对其他未设置担保债权的资产按规定执行强制执行措施。

  (4)注册税务师: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纳税人有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未缴清税款的,由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找到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这一方都应负责缴清全部税款,然后分立企业之间再解决内部的分摊问题。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3、张某2011年1月15日在河北省某县城注册成立了一家食品批发企业(当日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将一部分摊位出租给当地的小吃商,以吸引人气。由张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7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自有房产20万元,职工人数10人。张某想让当过商业会计工作十年的妻子担任会计工作,并就以下问题咨询注册税务师:

  (1)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

  (2)设置账簿的时限;

  (3)需要设置哪些账簿;

  (4)需要办理哪些税种、税率认定。

  要求:

  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复,涉及时限的不要求说明具体日期,只需要说明税法规定时限即可。

  【正确答案】

  (1)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3)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4)涉及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国税机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率为25%)、增值税(17%)。

  地税机关: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费附加(3%),房产税(1.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由当地省政府规定)。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账簿、凭证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4、A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25日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材料给外地的小规模纳税人B,当天收到预收款10000元,并签订合同约定,销售材料价值117000元(含增值税),货物于9月30日发出。B要求在支付预付款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表示不同意,只开具了收款收据;双方按协议于9月30日发出货物,B于当天支付了剩余款项,当日A工业企业以开具专用发票的会计人员有事请假为由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为其开具了普通发票。B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上月购入的一批材料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当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234000元),遂立即将情况向A企业反映,A企业经调查核实,协商给其30%的折让。

  要求:

  (1)A企业可否开具普通发票?简要说明理由。

  (2)A企业在收取预收款时可否开具专用发票?简要说明理由。

  (3)发生的销售折让,A企业应对发票作如何处理?简要说明明由。

  【正确答案】

  (1)A企业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开具普通发票是可以的。

  (2)A企业不可以在收取预收款时开具发票。根据规定,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于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收取预收款时并没有发货,不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限。

  (3)发生销售折让时,由于双方均已入账,不符合发票直接退回作废的条件,应依据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退货或折让金额冲减原销售额,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发票填开的操作要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5、2012年A企业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明细账中,发现本年发生投资额为200万元,接受投资单位为深圳B公司,A企业当年投资收益账户为零,在“其他应付款--深圳B公司”明细账中发现当年7月15日贷方发生额5万元,后附原始凭证为银行汇兑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凭证,注册税务师认定该项目为投资分回利润(与事实相符),A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深圳B公司 50000

  假定A企业当年盈利,该对外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无其他涉税事项,A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深圳B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15%,注册税务师应如何指导A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分录。

  【正确答案】

  注册税务师应向A企业说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但会计上应确认投资收益,该账务处理错误,应调账。由于是决算报表编制前错账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问题。

  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5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

  借:投资收益 5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

  申报时应将账面投资收益50000直接填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然后填入主表第17行免税收入栏。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错账的类型及调整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6、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11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报出前有关情况和业务资料如下:

  甲企业在2012年1月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如下情况:

  2011年7月1日,甲公司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B产品200件,售价为每件10万元,按售价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由乙公司从售价中直接扣除)。当日,甲公司发出了B产品200件,单位成本为8万元。甲公司据此确认应收账款1900万元、销售费用100万元、销售收入2000万元,同时结转销售成本1600万元。

  2011年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B产品已销售100件,同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收到乙公司代销B产品的款项。当日,甲公司确认应收账款170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万元。

  请作出正确的调整分录。

  【正确答案】

  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50〔(2000-100)×50%〕

  贷:应收账款950

  借:发出商品800(1600×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7.5〔(950-8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5

  答案解析: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发出代销商品时确认。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错账的类型及调整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7、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2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加工费0.1万元(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实际收回的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0÷500×200+0.1×200+200×250×200×0.003÷10000)÷(1-56%)×56%+200×250×200×0.003÷10000

  =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卷烟批发环节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8、要求:按业务顺序逐项计算企业应纳的营业税额。

  资料:某企业2012年发生以下业务:

  (1)自有商业楼共10层,1月1日将其中2层对外出租,年租金100万元,协议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当年实际收取租金80万元。

  (2)为甲企业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取得甲支付的资金使用费30万元。

  (3)为增加企业知名度,举办本市青少年围旗比赛,取得入场门票费、场地使用费等40万元。

  (4)企业非独立核算车队为本企业销售提供运输服务,同时也对外提供运输服务。本年度,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企业销售货物运货上门,取得运费收入40万元。

  (5)车队为本市拆迁户搬家,取得收入2万元。

  (6)建筑队自建厂房三处,建筑成本均为300万元,后因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将其中一处建成后对外销售,取得款项400万元。

  【正确答案】

  (1)租赁收入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

  (2)为甲企业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取得甲支付的资金使用费,应当比照金融企业计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0×5%=1.5(万元)

  (3)举办本市青少年围旗比赛取得的收入,应当按文化体育业-体育业计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40×3%=1.2(万元)

  (4)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应当按交通运输业征税,销售货物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作为增值税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20×3%=0.6(万元)

  (5)搬家取得的收入应当按交通运输业征税。

  应纳营业税=2×3%=0.06(万元)

  (6)企业自建自用房产不征营业税,自建销售的应当缴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道营业税。

  应纳建筑业营业税=300×(1+10%)/(1-3%)×3%=10.21(万元)

  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0×5%=20(万元)

  企业当年应当缴纳的营业税税额=5+1.5+1.2+0.6+0.06+10.21+20=38.57(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9、某电冰箱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分别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均按税法规定取得和开具相关票据,请分别说明以下销售方式增值税纳税规定,并计算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1)向甲家电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100台,统一出厂价为5000元/台。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给予商场统一出厂价5%的折扣优惠,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折扣额和销售额已经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向乙家电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50台,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价税合计金额2%的现金折扣,乙家电商场及时付款享受了现金折扣。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销售A型电冰箱10台,从消费者手中换入旧电冰箱作价1000元/台。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A型电冰箱给消费者15台,根据协议规定,5年后厂家应当将全部货款以价税合计总额退还给购货方。销售后,开出普通发票15张,含税销售收入合计金额为87750元。

  (4)以30台A型电冰箱向丙单位等价换取原材料,A型电冰箱成本每台3500元。双方均按17%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5)当月向丁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共200台。商场在对外销售时发现,有3台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商场当即要求退货,并向电冰箱厂提供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该电冰箱厂当天将电冰箱收回,并向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后退回货款。

  (6)向戊商场赊销A型电冰箱80台,合同约定3个月内付清全款,协议当日提货,向商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月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380000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正确答案】

  (1)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4750元的单价销售,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折扣部分不得冲减销售额。

  销项税额=4750×100×17%+5000×50×17%=123250(元)

  (2)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销项税额=5000×10×17%=8500(元)

  (3)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销项税额=87750÷(1+17%)×17%=12750(元)

  (4)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由于是等价交换,并且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5000×30×17%=25500(元)

  (5)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销项税额=5000×(200-3)×17%=167450(元)

  (6)对赊销业务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于当期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5000×80×17%=68000(元)

  (7)综上,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23250+8500+12750+25500+167450+68000)-380000

  =405450-380000=25450(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0、甲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1000万元,其中:在深圳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分回利润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金融债券转让收益400万元;美国投资子公司分回利润200万元,在美国适用税率20%;将持有的中国境内某公司的股票转让,取得收益200万元。

  假设您是注册税务师,根据甲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分别向企业负责人说明,对于不同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并计算出该企业投资收益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所以,从深圳子公司收回的投资收益100万元,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以该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不用计算缴纳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金融债券转让收益400万元,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征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境外的投资收益,应当计算补税,不应计入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中。

  从美国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补企业所得税=200÷(1-20%)×(25%-20%)=12.50(万元)。

  (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转让股票或股权的净收益,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所以该企业取得的股票的转让收益20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

  (6)该外资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0+200)×25%+12.50=162.50(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审核”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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