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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考

发布时间: 2013-06-06 15:41:37 作者: liulinlin


  11、中国公民李某2012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2)6月份,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中奖20万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干旱地区捐赠8万元。

  (3)8月份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李某在原单位工作年限为9年,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87500元,1-8月工资4500元/月,假定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9月另谋一职,月工资15000元。

  (4)11月份,在A国取得税前翻译收入3万元,在A国已经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5)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1万元。

  假定李某当年的工资保持稳定,请按项目计算李某2012年应纳或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000)×(1-20%)×20%×(1-30%)+(1000+1000+1500-800)×20%×(1-30%)=1274(元)

  (2)捐赠限额=200000×30%=60000(元)

  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以捐赠限额为限计算个人所得税。

  彩票中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60000)×20%=28000(元)

  (3)一次性补偿金超过上年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9=6388.89(元)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388.89-3500)×10%-105]×9=1655(元)

  1-8月从原单位领取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8=240(元)

  9月及以后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3500)×25%-1005]×4=7480(元)

  (4)翻译收入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境外缴纳5000元,低于5200元,其差额200元应当在我国补缴。

  (5)讲课费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发生下列费用:

  (1)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的工资;

  (2)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房共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投资人购买的汽车,既用于公司业务又供全家人使用;

  (4)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

  (5)投资者的个人工资。

  要求: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个人独资企业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2)生产费用与生活费用混在一起难以划分的,不允许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与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据实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投资者的个人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投资者的生计费用按每月3500元扣除。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3、某食品生产企业2012年5月份成立,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1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各1件,土地使用证1件,卫生许可证1件、组织机构代码证1件;设置营业账簿20本,其中一本是实收资本账簿,注册资本为2900万元,一本是资本公积账簿,金额100万元;签订了材料采购合同200万元,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请计算该企业应该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1)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2×5=10元;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用缴纳印花税,营业执照正本已经贴花且副本不作为正本使用的不用贴花。

  (2)营业账簿中资金账簿应纳税额=(2900+100)×0.0005×10000=15000(元)

  资金账簿的应纳税额应该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的合计数计算贴花。

  其他账簿应纳税额=(20-2)×5=90(元)。

  由于资金账簿已经按照金额缴纳了印花税,不用按件数征收印花税。

  (3)材料采购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应纳税额=200×0.0003×10000=600(元)。

  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应纳印花税合计=10+15000+90+600=15700(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4、某工厂位于县城,2012年发生如下业务:

  (1)年初从当地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价值1600万元,支付登记费和过户手续费2万元。

  (2)该企业将该土地用于建造住宅楼一栋准备出售给职工,发生开发成本11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200万元(不含贷款利息支出)。

  (3)该企业于本年1月1日向A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利率5%,全部用于该住宅楼的建设,已取得合法凭证。

  (4)12月完工,因无法归还到期另外一笔3500万元的贷款,该企业改变将住宅楼出售给职工的计划,当月将该住宅楼抵债给银行,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

  (5)7月该企业将7成新的旧仓库以1500万元的价值抵账给建筑公司,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30万元。该仓库建造时造价是600万元,按转让时的建材及人工费用计算,建同样的新房需花费1000万元。转让时补缴土地使用权的价款是500万元。

  要求:计算上述业务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税率5%,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最高比例确定)

  【正确答案】

  (1)转让收入3500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600+2+1600×5%=1682(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开发成本=1100(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开发费用=(1682+1100)×5%+1000×5%=189.1(万元)

  住宅楼转让的营业税=3500×5%=175(万元)

  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75×(5%+3%)=14(万元)

  应交印花税=3500×0.5‰=1.75(万元)

  可扣除税金=175+14+1.75=190.75(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数=1682+1100+189.1+190.75=3161.85(万元)

  住宅楼的土地增值额=3500-3161.85=338.15(万元)

  增值率=338.15÷3161.85×100%=10.69%。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转让收入1500万元

  转让旧仓库的评估价格=1000×70%=700(万元)

  转让旧仓库的可扣除项目合计=700+500+500×5%+130=1355(万元)

  增值额=1500-1355=145(万元)

  增值率=145÷1355×100%=10.70%,适用税率30%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45×30%=43.5(万元)

  累计缴纳土地增值税=43.5(万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5、华华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12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12年3月20日下达处罚告知并告知听证权力,税务机关于3月24日下达处罚决定书,作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10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华华商贸公司就上述事项咨询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偷税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正确?

  (2)企业能否提出行政复议?提出复议前,企业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正确答案】

  (1)定性准确。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企业采用少列收入的方式,构成偷税行为。

  给予2倍的罚款正确。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该公司可提起税务行政复议。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公司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之后,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后,才能提出税务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知识点进行考核】


  16、某市甲建筑安装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投资与某个人设立乙公司,甲公司占乙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70%,乙公司当年获得净利润300万元,乙公司保留盈余不分配。2011年,乙公司获得净利润200万元。2012年9月,甲公司准备采取股权转让方式将拥有的乙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预计转让价为人民币1350万元。

  甲公司聘请注册税务师王某进行税收筹划。综合考虑乙企业的运行情况,王某提出以下筹划方案:乙公司先将税后利润的90%用于分配,然后,甲公司再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预计转让价为1035万元。

  问题:

  (1)甲公司在股权转让中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并做简要说明。

  (2)从税后净利润的角度,分析注册税务师王某的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并给出相应的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在股权转让中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同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筹划前的方案:

  应纳印花税=1350×0.5‰=0.68(万元)

  股权转让所得=1350-1000-0.68=349.3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9.32×25%=87.33(万元)

  税后净利润=349.32-87.33=261.99(万元)

  筹划后的方案:

  甲公司分回的利润=(300+200)×90%×70%=315(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应纳印花税=1035×0.5‰=0.52(万元)

  股权转让所得=1035-1000-0.52=34.4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48×25%=8.62(万元)

  税后净利润=315+34.48-8.62=340.86(万元)

  综上所述,经过筹划后,甲公司的税后利润增加340.86-261.99=78.87万元,税收筹划方案可行。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税收筹划的分类及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17、某税务师事务所在2012年省注税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中,被查出以下问题,请分别指出下列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其中注册税务师张某以个人名义承接代办税务登记业务。

  (2)事务所以低于成本价收费方式承接业务。

  (3)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导致委托人少纳所得税税款,经查实情节十分严重。

  (4)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财产损失鉴证报告,但被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未造成少纳所得税税款。

  (5)注册税务师同意帮助委托方偷逃税款,双方约定五五分成。

  【正确答案】

  (1)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2)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3)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4)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5)《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根据这项规定,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相互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8、某服装商店是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为30万元,在2012年2月1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至2012年3月1日仍未设立有关账簿,开业以来,第一个月销售额为85000元。

  请问:

  (1)该商店应设置复式账还是简易账,依据各是什么?

  (2)该商店应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编报哪些报表?

  (3)该商店未按规定设置账簿应受到哪些处罚?

  【正确答案】

  (1)该商店应当设置复式账。复式账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①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并不要求同时符合。

  (2)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报送主管财税机关。

  (3)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设置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9、某县地税局于2012年5月对某加工厂2011年度纳税情况实施检查,发现该厂采取在成本中列支固定资产,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税款12万元。县地税局确认该厂的上述行为属于偷税,要求其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1万元,同时处5万元罚款,以上款项限其在15日内全部缴清。此后,县地税局发现该厂在限期内有明显转移资金迹象,为保证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时入库,立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其银行存款30万元,该厂对税务机关采取的保全措施不服,向省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请问:

  1.税务机关对该厂的定性是否正确;

  2.罚款是否符合规定;

  3.税务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恰当;

  4.税务机关能否同时对罚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5.该厂向省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1.定性正确。根据《征管法》,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构成偷税行为。

  2.罚款金额不符合规定。《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罚款金额5万元低于最低罚款标准12×50%=6万元,不符合《征管法》规定。

  3.税务机关采取保全措施不当。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本题中税务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冻结的存款30万元远远大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不符合规定。

  4.罚款不能采取税收保全。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按《征管法》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该厂向省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不正确,应向县税务机关的上一级市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税款征收”知识点进行考核】


  20、A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9月25日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材料给外地的小规模纳税人B,当天收到预收款10000元,并签订合同约定,销售材料价值117000元(含增值税),货物于9月30日发出。B要求在支付预付款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表示不同意,只开具了收款收据;双方按协议于9月30日发出货物,B于当天支付了剩余款项,当日A工业企业以开具专用发票的会计人员有事请假为由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为其开具了普通发票。B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上月购入的一批材料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当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234000元),遂立即将情况向A企业反映,A企业经调查核实,协商给其30%的折让。

  要求:

  (1)A企业可否开具普通发票?简要说明理由。

  (2)A企业在收取预收款时可否开具专用发票?简要说明理由。

  (3)发生的销售折让,A企业应对发票作如何处理?简要说明明由。

  【正确答案】

  (1)A企业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开具普通发票是可以的。

  (2)A企业不可以在收取预收款时开具发票。根据规定,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于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收取预收款时并没有发货,不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限。

  (3)发生销售折让时,由于双方均已入账,不符合发票直接退回作废的条件,应依据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退货或折让金额冲减原销售额,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发票的种类与使用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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