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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质量工程师《理论与实务》必备考点

发布时间: 2013-04-24 10:42:17 作者: reply

  抽样检验

  1、掌握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抽样检验是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一批产品或一个生产过程中抽取少量个体(作为样本)进行的检验。其目的在于判定一批产品或一个过程是否可以被接收。

  2、熟悉抽样检验的特点和分类

  抽样检验特点:检验对象是一批产品,根据抽样结果应用统计原理推广产品批的接收与否。不过经检验的接收批中仍可能包含不合格品,不接收批中当然也包含合格品。

  A.按检验特性值的属性可将抽养检验分为:

  (1)计件抽样检验(根据被检验样本中的不合格产品数,推断整批产品的接收与否)

  1)计数抽样检验

  (2)计点抽样检验(根据被检验样本中的产品包含的不合格数,推断整批产品的接收与否)

  2)计量抽样检验 是通过测量被检样本中的产品质量特性的具体数值并与标准进行比较,进而推断整批产品的接收与否。

  B.按抽样的次数也即抽取样本的个数(不是指抽取的单位产品个数,即样本量)

  1)一次抽样检验

  2)二次抽样检验

  3)多次抽样检验

  4)序贯抽样检验(不限制抽样次数)

  3、掌握单位产品、(检验)批、批质量、批量、批接收性的概念与定义

  A单位产品: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产品单位。

  B检验批:指提交进行检验的一批产品,也是作为检验对象而汇集起来的一批产品。

  同型号,同等级和同种类(尺寸,特性,成分的等),根据成产方式或组批方式的不同,检验批又分成孤立批和连续批。

  C批量:检验批中单位产品的数量,常用N表示。

  不合格 是指单位产品的任何一个质量特性不满足规范要求。

  不合格品 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F批质量:指单个提交检验批产品的质量,通常用P表示。

  计量检验衡量批质量的方法: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

  G;过程平均:表示的是在稳定的加工过程中一系列批的平均不合格频率,而不是某个交检批的质量

  H接受质量限AQL;是允许的生产过程平均(不合格品频率)的最大值

  J极限质量LQ;不应接受的批质量水平(不合格品率)的最小值。

  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

  计数标准型抽样检验就是同时规定对生产方的质量要求和对使用方的质量保护的抽样检验。

  典型的标准型抽样方案是这样确定的:事先确定两个质量水平, p0与pl,p0  p0称为生产方风险质量,是与规定的生产方风险α相对应的质量水平;pl 为使用方风险质量,是与规定的使用方风险β相对应的质量水平。p0与pl是计数标准型抽样方案的两个重要参数。

  在0C曲线上对应于规定的生产方风险质量和生产方风险的点称为生产方风险点,对应于规定的使用方风险质量和使用方风险的点称为使用方风险点。在对孤立批进行抽样检验时,如果一个抽样方案把A、B两点控制住了,就等于既保护了生产方的经济利益,又保证了使用方对产品批的质量要求。

  下面以GB/T 13262-91《不合格品率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为例,介绍这种抽样方案的抽样程序和抽样表。

  一、抽样表的构成

  表3.2-1为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表。只要给出p0与pl,就可以从中求出样本量n和接收数AC。GB/T 13262-91由下列内容组成:

  (1) p0栏从0.0091%~0.100%(代表值0.095%)至10.1%~11.2%,共分42个区间;p1栏从0.71%~0.80%(代表值0.75%)至31.6%~35.5%,共分34个区间。

  (2)样本量n,考虑到使用方便,取以下209级:5,6,…,1820,2055。

  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及GB/T 2828.1的使用

  1、掌握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的适用范围

  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 是根据过去的检验情况,按一套规则随时调整检验的严格程度,从而改变也即调整抽样方案。(是一个抽样体系) 主要适用于连续批检验。

  2、掌握一次与二次抽样方案的判断程序

  3、掌握过程平均级接收质量限AQL的基本概念

  接收质量限(AQL)是当一个连续批被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

  4、掌握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T 2828.1的使用程序

  三部分:正文,主表和辅助图表

  接受质量限AQL的确定

  1.检产品特性的重要程度

  2.产品用途

  3.检验的经济性

  4.同行业生产的实际特点

  样本的抽取

  1.简单随机抽样(抽签法,随机数法)

  2.分层抽样

  3.等距抽样

  1)连续5批或不到5批中就有2批不接收,则从下批起转到加严检验;

  2)进行加严检验时,如果5批初次检验接受,则从下批起恢复正常检验;

  3)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

  4)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

  5)暂停检验(加严检验开始,累计5批加严检验不接收时,应停止抽样检验)。

  5、掌握GB/T 2828.1的转移规则

  6、熟悉检验水平及其确定方法

  7、熟悉检验批的组成:投产批,销售批,运输批

  9、熟悉AQL的确定方法

  10、了解交检批的处理方法:使用方有权不接受样本中发现的任何不合格品,生产方必须对这些不合格品加以修理或用合格品替代不接受的产品批可以降级,报废或对整批进行筛选。

  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及GB/T 2828.2的使用

  1、掌握孤立批的概念

  孤立批 是指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生产出来的产品批,包括新产品试制,单批生产以及对生产过程质量还不够了解的产品批。

  2、 熟悉使用GB/T 2828.2的检验程序

  孤立批抽样检验方案:

  1) 规定单位产品需检验的质量特性,并规定不合格的分类;2)根据产品批的来源选择合适的抽样模式;3)规定检查方案所需的要素,检查抽样方案。

  计量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简称《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计量法》是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是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的最高准则。共六章35条,基本内容包括:

  1、 计量立法宗旨;

  2、 调整范围;

  3、 计量单位制;

  4、 计量器具管理;

  5、 计量监督;

  6、 计量授权;

  7、 计量认证;

  8、 计量纠纷的处理;

  9、 计量法律责任等。

  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保证,并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保护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

  (二)计量法规

  1、 计量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根据《计量法》所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

  (2)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计量法规。

  2、 计量规章、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全国性的单项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2)国务院有关主管理部门制定的部门计量管理办法。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计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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